外来客网

中国巡回法庭登场 去地方化提速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最高法设立巡视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提议。据内媒报道,巡视法庭首批两地试点已确定落户深圳和渖阳,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已就试点巡视法庭的人选向全院下发通知,接受报名。

内地司法体系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立,全国分为四个层级,即最高法、省高法、设区市的中级法院和县法院,乡镇和城市街道还设有法庭或司法所,作为县区法院的派出机构。此外,还有以行业为单位的法院如铁路法院和海事法院,后者可审理涉及海事的跨区案件。

由于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置,法院名义上不隶属地方政府,不过,受于人财物都受制于地方,由对应级别的地方党委主管,所以实际上存在司法地方化的问题。换言之,地方党委和行政首脑还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尤其是政法委来干预地方法院审理案件。法院难以完全脱离地方政府管控和利益关联,司法独立和公正也就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正是大量冤假错案产生的根源。

针对这种现象,当局今年六月出台了司法改革意见,规定地方司法系统的人财物改由省级统管。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司法地方化,但也容易造成省级司法机关干预下级司法机关、省级司法权过于集中而全国性司法系统的功能反被削弱的问题。因此,要解决司法的地方化问题,还必须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划和司法辖区对应的藩篱,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司法机构。最高法巡视法庭的建立,就着眼于这一目的,推动内地司法「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加强全国性司法系统的权威和影响力,防止规范秩序的碎片化。

此外,作为最高法的派出机构,巡视法庭还可受理特定事项的案件,加强全国性司法系统的上诉审判功能,由于这必然跟地方司法系统形成一定竞合关系,从而为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提供更广阔的渠道,因此能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同时有助解决规模巨大的单一制中央集权下,司法统一和地方自治的矛盾。

据悉,除深圳和渖阳所在的华南和东北区外,最高法不久还可能在华东、华中、西北、西南、华北五大区域设立巡视法庭。与此同时,今年以来,最高法也相继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这一连串动作皆旨在破除司法权力的「地方化」,实现司法公正。

目前,最高法正为这两个巡视法庭的试点作最后准备。不过,要使它们最大程度地实现初衷,还须在理论上作进一步推敲,在制度和机制上进行周密设计,其中关键是如何对巡视法庭跟最高法、地方司法系统的关系和功能进行区分定位。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