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呼格吉勒图案”家属获国家赔偿205万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文章配图

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 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 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

案情回顾:

呼格吉勒图案始末

18年前的1996年6月10日,当年18岁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案发9年后的2005年,真凶落网。此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最终,呼格吉勒图遭枪决18年后的昨天,内蒙古高院宣判其无罪。

□案情

发现凶案报警后被警察带走

1996年4月9日晚上,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一起在卷烟厂外的小饭馆吃饭喝酒。闫峰称,因厂子规定上班期间不许喝酒,在吃完饭后,他让呼格吉勒图去买两块泡泡糖,想要盖一下酒气,闫峰先回厂子了,“没过多长时间,他就回来了,给我两块泡泡糖,啥也没说就走到自己的机床那边去了”。但几分钟之后,呼格吉勒图又找到闫峰,让他一起出去一趟。两人一起走到毛纺厂的女厕所附近,“他说他刚才回家拿钥匙去了,但路过女厕所时,听见有人喊里面出事了”,闫峰称,自己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建议说不进去了。

正当二人商量时,有两位老太太进了女厕,不久俩老太太就出来了,“我说她俩出来了什么事都没有,里面肯定没事儿,他说肯定有事儿,非要一起去看看”。两人进去后,里面没有动静,遂点亮打火机,“结果看见一个露着下半身的女尸”。

闫峰称,当时两人吓得调头就跑,呼格吉勒图进了治安岗亭报警,带警察走向女厕所。此后,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先后被警方带走。

呼格吉勒图被控杀人获死刑

到了新城分局后,两人被分别带进两间相邻的审讯室,民警反复问闫峰事发经过。闫峰称,当晚12点多时,“隔壁审讯室突然传来桌椅剧烈挪动的声音,伴随着呼格吉勒图痛苦的声音。桌椅动一下,他就喊一声,断断续续的。”闫峰感到非常害怕。

闫峰称,次日早上9点左右,他被一名民警带走找领导问对他的处理结果,这时他又见到了呼格吉勒图,“开门的一瞬间,我看见呼格吉勒图蹲在审讯室的暖气管前,双手伸到背后铐住,头上戴着没有面罩的摩托车头盔,脸色发黑。我经过的时候,呼格吉勒图用力抬头看了我一眼,我由于害怕,避开了他的眼神”。警方请示领导后,闫峰被放走,11日呼格吉勒图就被送到看管所了。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支持检方指控的“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称,当时开庭的时间并不长,“休庭没多久,法官就以故意杀人罪宣判我儿子死刑”。呼格吉勒图不服判决,但同年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核准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并在5天后执行。

人死之后,呼格吉勒图家属失去了希望,“我们上访都没有地方去,都说不归他们管,我们能怎么办?”尚爱云此前接受京华时报记者时称。

当年,呼格吉勒图18岁。□转机

记者发内参呼吁警方澄清错案

呼格吉勒图被枪决9年之后,事件突然有了颠覆性变化:2005年10月23日,身负多起命案的赵志红落网,并主动交代自己是1996年4月9日晚呼和浩特市那起杀人案的凶手。

尚爱云是在2005年10月30日得知上述信息的,“邻居告诉我有人被带到当年的案发现场指认,很多人都看到了。当时我就找到法院说,这肯定能证明我儿子是冤枉的了吧?这里只发生过那一起案子。但法院的人说要调查,光听你说不行”。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曾撰文讲述自己写出5篇内参推动此案进展的前因后果。在赵志红归案后不久,汤计即从内蒙古政法系统了解到这起疑点重重的案件,“我根据采访到的情况,2005年11月23日,写出了第1篇题为《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的情况反映。很快,这篇报道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于2006年3月初,成立了以副书记宋喜德为组长的“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

再发两文促法院暂停审理真凶

汤计称,2006年3月,由自治区政法委负责组织的复核工作全面展开,同年8月案件复核即有了一个明确结论,称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但法院认为没有新的物证仅凭杀人犯赵志红的口供不能重启审判程序。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案件,但其中并无“4・09”案件。2006年12月8日,汤计写出第2篇情况反映《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该文中,汤计介绍了多名干警提审赵志红的4份口供,也讲述了专案组干警乍一听到赵志红供述“毛纺大院杀人案”时的惊愕心态,还讲述了办案干警对赵志红、呼格吉勒图谁是“毛纺大院杀人案”真凶的分析,以及自治区政法委对呼格案的复核结论等。

上述内参发出8天后,赵志红从看守所递出一份写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偿命申请书,称自己是4・09杀人案的凶手,请求检方彻查。汤计接到该偿命申请书复印件后,于2006年12月20日再次写了第3篇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发到北京,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审理也随之暂停。梳理各方意见看法建议异地审理

2007年初,汤计把呼格案的相关材料梳理一遍,写了一个上下篇。一篇是《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上)》,另一篇是《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下)》。此案引起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的关注并对此进行报道,此案成为国内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

但呼格案与赵志红案仍在原地踏步,因仅有赵志红口供没有物证。有观点认为“不能认定赵志红是‘4・09’案件的真凶,也就不存在呼格吉勒图的错判问题”。也有观点认为,“证据不足就是案件存有疑问,按照今天的‘疑罪从无’司法理念,呼格吉勒图应该获得无罪判决”。汤计称,“了解并掌握了方方面面对呼格案的意见和看法后,我于2007年11月28日撰写了第5篇情况反映《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

□翻案

媒体持续关注等来再审裁决

在汤计为此案奔走呼号的同时,尚爱云和老伴李三仁也一直在申诉,但他们一次次地去反映,一次次地没有结果,“我确定我儿子是冤枉的,我不会放弃,这个官司,我一定要打到还给我儿子清白的那一天”。

今年6月份,即有消息传出,称呼格吉勒图案即将再审,但内蒙古高院、公安厅等政法系统始终未明确表态此案是否会再审、将何时再审。今年10月份、11月份也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此案,称此案即将再审。

在媒体关注之下,今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工作人员到呼格吉勒图家中,送达了此案的再审裁决书,落款日期为2014年11月19日。

11月20日上午,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此案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这起案件复查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说。

呼格吉勒图被枪决18年后,内蒙古高院将他的无罪判决书送达其父母手中。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长冯志明被查

12月18日,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已于17日下午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宣判无罪之后,内蒙古公检法先后启动“追责”调查,对象是各自系统内对呼格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冯志明是第一个被检察机关带走的调查者,事因正是“涉嫌职务犯罪”。备受瞩目的“呼格吉勒图案”被再审宣判无罪,内蒙古高院消息称,家属已获国家赔偿205万元。

文章配图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杀案”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1元人民币约为0.1615美元); 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 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

北京时间12月15日,已被枪决18年的呼格吉勒图被内蒙古高院再审宣判无罪,这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第一个被平反的冤杀者。与此同时,高院的一纸宣判,也表明曾经侦破审理该案的执法人员显然犯下了致命的错误。如今呼格吉勒图冤案昭雪,当年的执法人员会面临怎样的追责,将是接下来舆论关注的焦点。据报道,内蒙古公安厅已经在12月初组成由副厅长张有恩担任领导的调查组,开始依法调查内蒙“呼格吉勒图案”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

对于当年该案审理的回顾,可以从一篇报道本案的文章中一窥端倪,当时经办该案的主要警员也就此现身。在呼和浩特一家媒体于1996年4月20日发表的题为《“四·九”女尸案侦破记》的这篇文章中,介绍了呼格吉勒图是怎样由一个报案者成为施案者的过程。报道中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马志明以及该局刑警队队长刘旭参与了对呼格吉勒图的首轮询问。从一开始,两人就已经将呼格吉勒图锁定为嫌犯。此外,报道对二人的侦破能力进行了极其主观的描述,比如“马志明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冯副局长、刘旭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临场领导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即便是眉头的一起一伏,都是无声的命令”。

也正是二人在案发现场的这种第一感觉,便使得呼格吉勒图被列为重要嫌犯。而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在案发第二天听取案情汇报后下发的指示,更是将案件的侦破方向限定在呼格吉勒图一人身上。文章援引王智的指示如下:一、对呼格吉勒图的痕印进行理化检验,从中找出证据。二、展开一个全面的、间接的包围圈,从间接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锁链,让呼格吉勒图丢掉侥幸心理。三、注意审讯环节,从供词中找出破绽,抓住不放,一追到底。文章还写道,王智局长的指示,极大地鼓舞了分局的同志们,在他们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情况下,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

就在这样看似简单的审理流程下,最终仅凭死者指甲缝里的血型和呼格吉勒图一致就认定呼格为凶手,并在61天后被枪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近日在接受央视知名栏目“新闻1+1”节目连线时称:“公安机关从死者体内提取到的关键证据----体液,莫名丢失地细节,让人无法理解……”新华社记者汤计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对当年公安机关办案的许多细节表示“震惊”:“没有关键证据(体液)的DNA鉴定,却在61天后将呼格吉勒图枪决,这不能不说是办案机关的严重瑕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