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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1月实施 非法网络下载涉嫌侵权可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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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非法下载受著作权保障内容而不用承担后果的加拿大人,今年可能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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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现代化法已于1月1日起生效,侵权者可向非法下载者提告求偿。

联邦“著作权现代化法”(Copyright Modernization Act)的最后一部分规定,1月起已生效。这些规定包括: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和网站服务器主机业者,收到版权所有人通知著作品遭非法下载时,依据网络协定位址(IP adress)将该通知转知涉及盗版行为者,予以警告。

新法虽未明确规定涉及盗版者必须停止下载版权品或者从他们张贴的网站撤除,但允许著作权人向侵权者提告,针对盗版作为个人用途者,最高可求偿5000元,针对商业用途者最高可求偿2万元。

此外,若著作权人决定提告,ISP和网站服务器主机业者必须保留侵权通知书六个月,但是,除非正式进入法律程序,这些业者不得交出用户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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