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杀警案被告写作文换交保 网友酸“过太爽”

声明:本文转载自 「韩熠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台北地方法院承审夜店杀警案的法官1月7日裁定曾威豪等13人交保,并命他们写20篇作文,题目包括“什么叫义气”、“做好人很难吗”。

文章配图

案发不久,被告曾威豪被移送北检

台北市刑警薛贞国于2014年9月14日在台北市松寿路SPARK夜店前处理聚众斗殴,遭帮派分子“中山好青年”成员群殴致死。台北地检署依杀人等罪起诉60人。

全案移审后,17名被告屡次声请交保都遭驳回。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7日开庭讯问后,裁定其中13人可获交保,其中曾威豪保金500万元新台币(1新台币约合0.0315美元)、刘芯彤50万元、万少丞100万元、易宝宏50万元。

合议庭并要求曾威豪等13人须签切结书,遵守6项命令,包括每天深夜到清晨间不得涉足夜店、酒店、舞厅等声色场所、每周六要到台北地方法院报到、不能擅自和其他被告连络等。假如违反交保条件,将撤销交保裁定。

特别的是,审判长杨台清还出招要求13人必须在2月10日前,交出20篇作文,每篇200字到300字,题目包括“我是谁”、“我错了吗”、“什么叫义气?”、“做好人很难吗?”、“我是好人?还是坏人?”、“如果人生能再来一次?”、“我的梦想”等。

曾威豪、刘芯彤及万少丞等人,7日晚间9时许陆续交保离开法院,刘、曾、万离去时都不发一语。

网友得知法官要被告写作文后,对于法官的“巧思”热烈讨论,有网友就笑说,要他们写字应该比被关还难受!还有人说,只要写200到300字,根本是“过太爽!”但也有网友认为“有创意”、“可以激发他们省思”,更认为他们过去就不喜欢念书,写字比关还难熬,还说一定会找枪手代写。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