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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建源回应陈佐洱:教育政策属特区自治范围

香港立法会教育界代表叶建源1月8日发新闻稿,表示绝不同意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指“教育局要随时接受中央政府及香港社会的监督”的说法,认为陈的说法是不尊重《基本法》对高度自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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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以下为新闻稿全文: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今日出席座谈会时,表示特区成立以来,有相当一部分青年的国家公民意识存在很大缺失,更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形容情况,认为教育局要随时接受中央政府及香港社会的监督,并要求教育局须要“正确指导”办学团体。

本人绝不认同陈佐洱的说法,认为其说法不尊重《基本法》对高度自治的规定,并把政治矛盾刻意转化为青年和教育问题,漠视香港实际情况。

现时香港政治矛盾严重,缘于政制争议及不民主体制,只有落实真普选才可解决问题。中央政府及官员应正视问题,而非把政治矛盾简化为青年问题,更不应把教师和教育制度视为罪魁祸首。对于陈佐洱以“毒豆”形容青少年,本人无法接受这说法,认为是对本港青年极不尊重。

陈佐洱的说法不但无视香港现况,更扭曲了《基本法》。根据《基本法》第136条,特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和管理、教学语言、经费分配、考试制度、学位制度和承认学历等政策。”可见,教育政策属于特区自治层面的事务,理应让港人自行处理。中央政府必须遵守《基本法》,不应插手。

本人重申,本港教师一直恪守教育专业,青年关心政治和公共事务,实属公民意识提升之表现,而非陈佐洱所言之“乱象”。中央和特区政府要解决社会矛盾,应多了解青年的意见,并回应市民长久以来对政制改革之诉求,不应把教育视为控制青年的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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