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城市道路在建成通车后,因为完善各种市政设施而被再次挖掘然后再修补的情况时有发生。此举不仅带来资源浪费,也给市民的出行制造了不少麻烦。近日,合肥市出台规定,要求新建城市道路5年内不准挖掘。
很多城市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刚修好的道路由于各种的原因又要开挖,有的干脆实施了封闭改造,原本一条修好的道路,却因为各家主管单位之间信息交流的不通常,而导致道路被反复的挖掘。不过这样的事情以后在合肥可能就不会出现了。合肥市城乡建委近日表示,合肥市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个规定,要求今后合肥市内,新建、扩建的道路在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后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3年内不准破复挖掘,如果因为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挖掘,必须由合肥市城乡建委统一进行受理,然后再报市政府进行审批。合肥市城乡建委可以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对于报批的城市道路挖掘进行适当调整。另外,今后合肥市次干道包括一些高架桥上各类市政管线的许可,也将按照原管线养护的职责分别由责任单位来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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