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香港爆发大规模的占领运动,令整个社会对法治多了一层省思。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石永泰12日在2015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中,亦大谈“法治”。他揶揄特区政府开口闭口讲“依法”,是误导了法治的意义;强调法治不仅是“守法”,亦要对人权作出保障。但他同时亦不点名批评占领运动期间,占领人士批评法官的言论是“输打赢要”;他又指出,公民抗命的合理性,必须建基于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重法庭命令。

香港法律界人士在终审法院门前默哀
大律师公会主席石永泰指出,各国对“法治”的理解不尽相同,很多国家声称奉行法治,但只是“以法管治”,令人们遵守当权者订立的法规。他直言中国奉行的法治,并不是香港一直理解和应用的法治概念。他揶揄香港官员“近年沾染了一种语言习惯”,开口也“依法”,闭口也“依法”,特别强调法治概念里的“守法”元素,他认为这是误导了公众有关法治的意义。
石永泰强调,“法治”不仅是只懂盲目地“守法”,更包括:尊重独立的司法机构、法律条文必对人权作出保障、执法者必须尊重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过分强调民众必须“守法”,往往是极权政府的特征,即利用法律作为整治民众的工具,而不是用法律约束自己管治的方式。他指随意乱用法治,会为一些“以法管治”(Rule of Law) 或“人治”(Rule by Man)的政权错误镀金,给它们加上名不副实的道德冠冕。
但他同时批评,雨伞运动后有一个趋势,当法官一旦判支持民主理念的人败诉,便会有人质疑“法治是否已沦亡”,污蔑法院助纣为虐或是向压力屈服。他批评这是输打赢要的心态,缺乏理据的程度犹如某些建制派。他强调,“司法独立的意思不是指某些人士永远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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