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将在1月17日进行党主席补选,但有党员向台北地院声请假处分,要求不得进行补选,原因是因为“总统马英九请辞党主席违反党章而不具法律效力”。对此,国民党中央澄清,主席补选未违反党章,请党员踊跃投票支持改革。
对于无党籍立委参选人陈淑芬提出质疑,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陈以信澄清表示,目前党章仅规定“党政合一”的自动任免程序,并未排除若党主席主动辞职的例外状态。

马英九
“没有违反党章的问题!”陈以信强调,因此马前主席请辞,在党章解释上不成问题,并不需要修改党章,可迳行依照党章第17条“主席缺位”的程序办理。
陈以信强调,反过来说,国民党党章根本不可能规定党主席不得请辞,因为如果有这样子的规定,必然会违反民法与刑法相关规定,反而不可能发生法律效力。
他指出,周六(17日)就要举行党主席补选投票,国民党现在最需要的是团结与改革,不是分化与谩骂。他希望外界别再以讹传讹,更呼吁所有忠贞爱党的党员同志,届时能够踊跃投票,为国民党的改革新生注入新的力量!
据了解,此前曾有报道称,对外界质疑如不修改党章中“党政合一”条款,马英九请辞国民党主席将有法律争议,陈以信表示,2013年11月10日国民党全代会通过新增党章第17条规定,国民党党员为台湾总统时,自其就任总统之日起即兼任国民党主席,卸任总统时亦同免兼任之,不适用本条相关选举产生及任期之规定。他说,当时制定此条党章立意良善,是为“党政合一”所设计的自动机制,以避免政党在执政时期,由于总统与党主席不同人,所增加的内部协调成本,甚至是两者不同步,或不同方向时产生摩擦。
陈以信指出,目前党章仅规定“党政合一”的自动任免程序,并未明文排除若党主席主动辞职的例外状态,因此马英九请辞党主席,并不需要修改党章,直接依照同条文“主席缺位”的程序办理即可。
至于外界或有批评马英九当初修改党章时“存有私心”,陈以信指出,当时修改党章,是因马英九担任总统后,曾两度参选党主席,竞选过程花费不少时间与资源,深觉没有如此必要;尤其这条党章绝非为马英九“量身裁制”,因为马英九才在2013年7月20日,以92%高得票率连任党主席,不需因新制度才能担任。
他说,当时是设想2016年初,如果国民党提名人当选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将可依此党章立即兼任党主席,党政自动完成合一,彻底避开可能党权争夺问题。
陈以信表示,马英九愿放弃所余任期来遵守这个规定,正可显示支持此一改革,不但没有私心,反而是为党政密合制度化而考虑。而且国民党一旦败选,如同这次“九合一”选举,党主席所应负政治责任多寡,当然会视实际选情而定,并不该受到这条党章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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