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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侨胞权益 各地侨办推进涉侨法制建设

15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侨办主任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广东省、天津市、北京市等地侨办主任均表示,2014年各地逐步完善侨务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侨务法律服务队伍建设,2015年将推进侨法宣传,深入梳理分析涉侨权益问题,维护保障侨胞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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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侨办主任吴锐成

广东省在海外拥有3000多万粤籍侨胞,是中国侨务大省。广东省侨办主任吴锐成称,鉴于广东省涉侨热点难点问题早发多发,广东省已开展了《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这也是全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目前,《条例》的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共45条,着重对华侨的人身权益、政治权益、教育权益、社会保障权益、生育、财产、投资经营、捐赠权益等八方面权益的保护进行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吴锐成称,《条例》于2014年已经提交广东省人大审议,有望在2015年完成立法并出台实施。

在推进立法工作方面,江苏省侨办主任王华介绍到,江苏将于2015年9月出台《江苏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将新一代华侨华人特别是创业人才关心的创业扶持、配套服务、社会保险、子女教育、归国定居、身份证明等方面政策内容上升为法律条文。

天津市侨办主任胡成利则表示,天津市侨办已经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建立预防和化解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庭前调解,探索案件审理旁听、侨务干部作为陪审员、侨胞代表作为调解员的运作方式。“这方面的探索力争在天津武清区先行,为侨梦苑侨商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他说道。为加大为侨资企业在转型升级中的维权和服务力度,各省都加大法律服务专业队伍的建设。湖北省外侨办主任晏蒲柳就指出,湖北省成立了“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专门为海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广东省也把一批优秀律师组织起来,为依法护侨、为侨服务提供专业的保障。据吴锐成介绍,2006----2009年,广东省成立了“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和“广东省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几年来,先后举办了7次“侨资企业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日”活动,召开了5次全省侨资企业发展座谈会,为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

“广东省还组织信访团到美加、澳新、中南美洲等粤籍侨胞集中的地区上门办信访”,吴锐成表示,2011年以来,受理涉侨信访3933宗,办结率超过9成。他表示,2015年,广东省将继续依法办理涉侨信访和侨商投诉,加强信访力量的配备,继续落实重点案件跟踪落实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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