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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鹏权责突变 各地省长都怎么分工?

随着中国官方公布了山西省长李小鹏的最新工作分配中,不再包含监察、审计、国资等重要工作,而是只负责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一时间引发外界关于李鹏家族“失势”的诸多揣测。那么,在中国的现有体制下,各省省长究竟都是怎么分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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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鹏

李小鹏遭“除权”

在山西省副省长任上工作了4年后,2012年11月,李小鹏进入中共十八大171名中候委名单中,一个月后,他接替王君成为山西省代省长。

根据中新网早在2013年10月18日的一篇报道,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当日对外公布了山西省省长李小鹏及7名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的分工。其中,省长李小鹏主持山西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

此后,外界一直没有关于李小鹏分管领域发生变动的报道。但就在2015年1月12日,李小鹏更新的山西省政府领导分工中,未再列明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和省国资委这3个之前分管的部门,仅列明“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一项职责,上述3个部门改由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分管。

也就是说,经历最近这次调整后,李小鹏已经不再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和省国资委,而是只“领导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各地省长们都在分管什么?

据《北京青年报》旗下微信号“政治局”1月16日梳理,目前中国31个省份的政府“一把手”、副省长、秘书长的分工情况中,31个省份政府机构一般是设有一名省长(市长、主席),7—9名副省长(包括一名常务副省长),一名秘书长。仅以各省政府政官方网站上的数据为依据,对政府“一把手”的梳理可以看出,有25个省份公布了“一把手”的负责领域,其中都包括“主持(领导)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而在另外6省份的官网上却没有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

在这25个省份中,有7个省份的“一把手”只“主持(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其中就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河南和湖南。此外,省政府“一把手”分管“审计”领域的最多,达到了18个。

为什么分管审计工作最多呢?中国审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第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也就是说,审计厅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一把手直接分管,但实际中,副省长协助分管审计工作也比较常见。比如,湖南、上海、吉林、福建、山西、河南都是常务副省长协助管理审计工作。黑龙江则没有注明到底谁来分管或协助管理审计。

此外,财政、监察、编制也都是省政府“一把手”分管的相对较多的领域。

而对于为什么有的省政府一把手会有所分管而有的则没有列出具体领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省长是行政首脑,是拍板儿的角色,无论写不写分管领域,都是要负责“全面工作”,既有决策权,也是责任人。“全面工作则包括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税务、统计、金融、发展研究、编制、监察等各个领域”。

除法律因素外,对为什么不少省长会分管监察等领域,竹立家认为,“监察”、“审计”是省长的两个重要工具,是对政策执行情况的一种重要监督。此外,审计监督与行政监察有所不同,审计监督主要针对资金、资产、资源,针对经济活动;行政监察主要针对行政责任和行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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