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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对艺术空间的错误理解

「200. 政府会继续为艺团和艺术家开拓空间。除了资助香港艺术发展局在黄竹坑为艺术家提供艺术工作室,政府亦正研究发展其他艺术空间的可行性,包括改建大埔官立中学的空置校舍为艺术发展中心,以及在香港仔一幅用地预留部分楼面面积供艺术发展局作推动艺术文化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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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特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也提到艺术空间

是的,艺术家无法拥有工作的空间,的确是艺术生态存在的不可忽视的问题。但是,政府不但没有正视问题的核心所在,却错误地把它简单化理解为,只要「为艺术家提供艺术工作室」,就能决定「艺术空间」的问题。以此满足了艺术家与市民的文化需求。

首先,艺术空间问题的核心,并不是艺术家有没有工作室,而是艺术家有没有经济能力建立工作室。这种经济能力基础建立于,艺术家能透过自身的艺术创作而获得回报与收益。

于是,给了艺术家「工作室」,艺术家们却只能避世地躲在里面埋头苦做,却对于自身的作品,如何能换取金钱的收入,而没有任何门路。渐渐地,我们看见那全数出租的JCCAC艺术工作室,超过95%的单位,长期都是闭门关灯。没有人知道这些当初雄心壮志的艺术家与文化工作者们,如今到哪里去了。我猜想,他们九成出外打工嗟食去了(还是与艺术文化完全无关的工作),为的是有钱交租、灯油火腊、养家与吃饭。

所以,以「提供艺术家工作室」为主的「开拓空间」资助政策,只会把黄竹坑、大埔、香港仔,打造成另一个闭门关灯的石硖尾JCCAC,完全无助于解决「艺术空间」的问题。

「需求」(Demand)──记得《华尔街狼人》那一句「Sell me this pen」吗──制造需求,才是艺术空间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就如美国政府成功推行的「百分比艺术」政策,规定将公共建筑经费的1%用于购买与收藏本土艺术家作品。当艺术市场上,有了对本土艺术作品的「需求」,本土艺术家的作品自然就能在市场上出售,并获得报酬。有了金钱,艺术家自然有了独立的经济能力建立自身的艺术工作室──钟意去边度建工作室就去边度──同时拥有持续从事艺术创造与生产的 独立自主的经济能力。

但政府对于「艺术空间」的片面与错误理解,仍肤浅地停留在「西九只要古根汉;艺术家只要工作室」的分裂层面。但事实上,如何将本土艺术家的作品摆进古根汉美术馆,在艺术市场上制造对于本土艺术作品的「需求」,让本土艺术家的作品在香港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增长率作出贡献,才是发展与解决本土「艺术空间」问题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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