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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安法不适于引入香港

有建议香港未就基本法第廿三条立法前,让中国的《国家安全法》适用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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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辖下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明确指出,中国正在修订的《国家安全法》与香港《基本法》廿三条立法是两回事,不可因为《基本法》廿三条仍没有在本地立法便可以随便引入香港,相关内容不适用。

本身亦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若最后证明香港不能自行立法,例如立法会否决相关的本地国安草案,届时可考虑其他方法保障中国的国家安全问题。

香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提出构思,指香港未就《基本法》第廿三条立法前,让中国的《国家安全法》适用于香港。他的建议引来政界及法律界别很大回响。

据BBC中文网向亲北京的政界人士了解,人大代表吴秋北的意见也不尽是个人建议,很大程度是反映了北京高层对香港近期事务的忧虑,不过有关建议不适用香港现况。

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内容写明:“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梁爱诗指出,《基本法》廿三条的要求立法的内容较贴近中国刑法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处理方法。现时新版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仍在讨论中,在未知详情内容引入香港,这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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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层对香港近期事务感忧虑。

曾出任香港律政司长的梁爱诗明确指出,正在进行修订的新《国安法》不可以简单地按香港《基本法》第18条引入附件三。除非因战争状态或特区内发生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害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才会发布命令将有关法律在港实施,但也不一定是《国安法》。

去年11月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间谍法》时,已经废除《国家安全法》,新的《国家安全法》正在立法阶段。

立法再引关注

2003年,香港曾经发生逾50万市民参加反对《基本法》廿三条立法的抗议行动,香港政府面对庞大的压力暂停立法。时隔12年,基于香港发生大规模的“占中 ”运动,有关廿三条的本地立法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BBC中文网向亲北京的政界人士了解,人大代表吴秋北的意见也不尽是个人建议,由于香港去年发生前所未有的占中运动,不少来自北京的声音认为香港存在的反共势力,他们普遍认为有团体及组织利用香港意图推翻中央政权,认为“占中”的底牌等于“港独”,因此香港有必要尽快就《基本法》廿三条立法,让香港有法可依进行处理。

据了解,吴秋北的意见只处于初步阶段,仍未有具体内容,也没有跟其他港区人大代表收集意见。BBC中文网曾接触吴秋北,不过他未有回复解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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