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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组织30多女子卖淫20天牟利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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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总体情况,其中通报了惠州警方侦破的一宗涉黄大案,一组织卖淫团伙以惠阳区辖内的南洋大酒店为据点,组织30多名女子卖淫,从中抽头渔利,20天牟利70万。

2014年11月中旬,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的南洋大酒店涉嫌存在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经过深入调查,惠阳区公安分局摸清了该卖淫窝点的活动规律,并制订了周密的抓捕方案。11月22日凌晨,惠阳区公安分局组织治安、巡警及多个派出所精干警力,对南洋大酒店展开突击清查行动,当场在该酒店抓获涉案人员85人,其中涉嫌卖淫嫖娼人员38人,现场扣押一批涉案账单、电脑等作案工具。

经审讯查明,嫌疑人苏某强、李某、谢某满为该组织卖淫团伙的主要股东,刘某锋、和某龙、周某发等人为管理工作人员。自2014年11月初开始,该团伙经事先预谋,利用南洋大酒店为据点,召集30多名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主要是通过在互联网上留下多名组织者的手机号码进行招嫖,其次是用电话、短信等形式联系之前的熟客介绍卖淫并从中抽头渔利。从2014年11月初至查处当天仅20天时间,该团伙共非法牟利人民币约70万元。

12月17日,惠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苏某强、李某、谢某满等8人执行逮捕,对38名卖淫嫖娼违法人员行政拘留,对涉案场所南洋大酒店依法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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