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9:30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庭审在今天上午9点30分正式开始,现在进行的是法庭调查,公诉人员正在举证。在法庭上,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春节到2012年6月份,被告人廖少华利用其担任中共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丰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获取政府扶持资金取得银行贷款,争取建设开发用地、承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催要工程款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是1324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在2008年7到2009年的6月,被告人廖少华担任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在处理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过程中违反了有关规定,拒不听取前东南州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又没有调查核实和会议研究,强令前东南州政府退还中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出让金,后来又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是310多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少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们谋取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财务共计1324万元人民币,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310多万元人民币,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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