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团伙拐卖20余名越南婴幼儿到中国 主犯被判死刑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新京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对防城港市“6·8”特大中越跨国拐卖婴幼儿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对主犯黄清恒的死刑判决,维持对黄曼丽、阮氏军等22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判决。

文章配图

自2010年起,黄清恒、黄曼丽及阮氏军等人从越南经中国东兴市向广东省揭阳、汕头等地接送、中转或贩卖婴幼儿,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从2010年至案发,这一团伙共卖出婴幼儿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婴幼儿。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