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5日,甘肃省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度甘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志宏披露,过去一年中,甘肃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04人,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处罚后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495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00.46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下同)。

杨志宏介绍,2014年,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3,892件(次),同比增长60.6%;初核违纪线索6,207件,同比增长156.7%;立案2,672件,同比增长83.01%;结案2,539件,同比增长75.7%;给予党政纪处分361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224人,乡科级干部1,135人,分别比上年增长900%、148.9%、110.2%,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
杨志宏指出,甘肃省纪委坚持“既打老虎也拍苍蝇”的原则,立案审查省管领导干部13名,严肃查处了甘肃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吴继德等重大案件;也严肃查处了征地拆迁、集体“三资”、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共查处乡镇、街道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95件,处分927人。
杨志宏称,甘肃反腐高压态势还表现在,加强行政监察监督,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2014年一年,887被追究责任,涉及“天价拖车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多方面问题。
同时,甘肃省纪委利用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和审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一盘棋”工作格局。同时,为加强警示教育,扩大办案效果,甘肃省纪委还编写《反腐败警示录》,收录了近年来省内查办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及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印发给县以上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学习;并建立案情通报警示制度,案件查结后及时向发案单位通报案情,责成发案单位举一反三、抓源治本、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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