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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死亡权利 加拿大废除安乐死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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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最高法院6日一致同意废除一项禁令,不再禁止医生帮助身患绝症的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实施自杀。这一裁决推翻了其在1993年以来一直沿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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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达85%的加拿大人支持死亡权

不过,这项裁决将暂缓一年执行,以便让议会有机会围绕这一争议性问题制订新的法规。

最高法院判定,此前对这一行为的禁令过于宽泛,错误地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更多人,而不是仅限于其意在保护的一小群人,即“在脆弱时容易被引诱自杀的群体”。

裁决指出,帮助“身患严重绝症”的人结束生命被界定为犯罪行为,这令患者只剩下两种选择:“以往往暴力或危险的方式”自杀,或一直忍受痛苦直到自然死亡。

法院的这一裁决并未规定,如果患者提出要求,医生就必须帮助其自杀。

总检察长麦凯表示,执政的保守党将“花时间仔细研究这一至关重要的裁决”。麦凯认为,人们“对这一问题存在各种明显非常情绪化的观点”。

加拿大医学会称将就新的准则与政府磋商。该协会在一份声明中说,加拿大医学会承认,“在极少数情况下,患者即便接受了姑息治疗和临终护理,仍然痛苦不堪,以至于要求采取医学手段帮助他们死亡”。声明称:

“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医学手段帮助患者死亡可能是合适的。”

对这一禁令提出法律质疑的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部两名妇女的家人。他们的质疑得到了公民自由团体的支持。这两名妇女后来相继去世。其中一名妇女格洛丽亚·泰勒在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后死于感染。

审判记录显示,泰勒说,她既不想要“生活在卧床不起的状态中,没有尊严和独立”,也不想要“丑陋地死去”。

最高法院的本次裁决推翻了其在1993年对休·罗德里格斯案件的判决。罗德里格斯是加拿大争取死亡权的先驱。

自最初的判决生效以来的二十多年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并未减弱,但几次寻求将辅助性自杀合法化的动议均遭到议会否决。

不过,最近的民意调查显示,有多达85%的加拿大人支持死亡权。

某些形式的辅助性自杀在比利时、卢森堡、荷兰、瑞士以及包括俄勒冈在内的美国少数州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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