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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安副局长获刑 曾涉皇家一号案

北京时间2月12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廷欣因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此前,他曾因牵出河南公安系统集体贪腐的“皇家一号”案而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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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71万元被公诉

2月12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布了对郑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廷欣一案的一审结果,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根据周廷欣的供述,2012年10月至2014年春节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1万元,为他人职务晋升、调动及安排工作提供帮助。报道称,以上现金,部分用于消费,部分在其办公室存放。案发后已上缴到郑州市纪检委。公诉部门指控,周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面对指控,被告人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自首,应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全部退赃,社会危害轻,建议减轻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廷欣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处罚。考虑到自首、退赃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涉皇家一号案被双规

2014年4月22日,河南省公安厅向媒体证实,包括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在内的8名民警,因涉“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案被双规。此前3月31日,河南省公安厅表示,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涉嫌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容留吸毒罪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有陆媒曾援引郑州一名资深警察透露的消息称,8名涉案民警之一、金水路分局查办处处长(原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宁曾向“皇家一号”“借”过钱,数额达上百万。周廷欣也“借”过钱,王新敏则收受了贿赂。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0岁的周廷欣,长期在郑州市公安系统工作,2010年3月起任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据报道,在此次新密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并没有直接涉及皇家一号案,仅审理了周涉嫌受贿部分。“皇家一号”案曝警商勾结黑幕

因牵出河南公安系统集体贪腐,郑州“皇家一号”案备受关注。2014年10月30日,郑州“皇家一号”系列案开审,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被告人贾某某等11人出庭受审。 该案正式开审,意味着一直为坊间猜测不已的该案背后的复杂政商、警商关系圈将被揭盅。

此前的2013年11月1日晚,郑州“皇家一号”会所被查,河南省公安厅异地调动新乡警力近千人,并由省公安厅3位警监直接指挥进行了行动,据称当时仅追捕、取证就历经5个月之久。

彼时警方表示,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通过设立公关部、营销部等,大量招募、雇用营销经理、公关经理、公关小姐等从业人员,组织分工严密、涉案人数众多,涉嫌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非法经营、逃税、容留吸毒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此后,河南省公安厅在2014年3月31日发布消息称,因涉嫌组织卖淫、容留吸毒等多项罪名,这一特大犯罪团伙中共有133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而此后随着众多陆媒的追踪揭秘,“皇家一号”案的幕后保护伞也逐步浮出水面。落马的驻马店市原市委书记刘国庆被曝在“皇家一号”里有股份,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在内的8名民警也牵涉其中被“双规”。

然而有媒体发文称,“皇家一号”背后复杂的政商、警商关系的真相,多数仍然未知。

直到十八大后中纪委公布的首个河南“老虎”秦玉海落马,在整个河南公安系统引起震动,这也被认为是发轫于“皇家一号”夜总会案的河南省公安系统集体贪腐案件进入更深阶段。

有陆媒曾援引郑州一名资深警察透露的消息称,当地很多(娱乐)场子每月都会给辖区分局送两份钱,明着一份,私下还给治安大队长、分局局长一份,美其名曰“赞助”,实为“保护费”。“如果没有保护伞,很多场所是不敢营业的,一些娱乐场所光装修就花上千万元,如果几个月就被查了,进监狱了,成本都收不回来。”

据了解,与“皇家一号”有关联的警界人士远不止8人,当地警方要求涉案人员主动到纪委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郑州市公安局也出台了内部文件,规定“辖区内娱乐场所如被连续查处2次黄赌毒现象,治安大队长和分管副局长免职,连续查处3次,分局一把手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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