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日战争时日本企业强掳中国劳工一事,受害劳工及其家属向日企索赔及要求道歉的集体诉讼正在中国国内进行。但诉讼过程中由于诉讼对象日本三菱材料公司拒绝做出有诚意的道歉,并企图隐瞒犯罪历史,中方律师宣布中止庭审外和解。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2014年2月北京市法院对三菱材料等两家日企提起索赔诉讼的二战被掳中国劳工案,在司法程序中的审前双方调解进行的异常艰难。在整个过程中,日本企业丝毫没有表现出解决掳日中国劳工问题的积极态度。受害者中方代理律师康健透露,和解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以基金方式向每名受害者支付10万元人民币。而三菱材料方面拒绝写明“赔偿”,并拒绝做出有诚意的道歉。因此,2月11日康健宣布,由于三菱材料方面拒绝道歉等全无诚意,中止与其的庭外和解谈判。她还表示,日本的法院已在事实认定中采纳了受害者主张,企业方面却不认账,态度极不诚实。
法学分析人士认为,康健在司法程序上采取公开双方协商的“道歉书”内容,此举是参考韩国法院接连勒令日企对二战时期被强迫劳动的韩国人作出赔偿的案例,意在敦促对方尽快拿出诚意,否则将放弃和解谈判,直接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据悉,日本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中国占领区大量抓捕中国劳工,并强制掳往蒙古、中国东北三省、日本、南洋等地,为当地企业工作或从事军备工作。其中被送往日本本土的约有四万人,多从事矿场、土木工程和港口等工作。其中有3,765人在三菱材料工作。在被奴役关押期间,中国人遭受到种种非人折磨,很多人累死冻死饿死。有的人 因不满非人待遇而挑起暴动,遭到日军强力镇压。
战后,中日两国1972年9月签署联合声明实现邦交正常化,声明中称“中国政府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但目前仍有中国被强掳的劳工和随军慰安妇等受害者及其家属以拥有个人索赔权为由,接连在日本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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