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许爱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许爱民资料图
经查,许爱民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女儿、女婿在公务员录用和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弄虚作假,骗取“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荣誉,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许爱民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许爱民简历
1979年----1988年,在景德镇陶瓷学院工程系硅酸盐专业毕业并留校任教10年,期间任助教、讲师,团委副书记、书记,院党委委员、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1988年----1995年,任共青团抚州地委书记,抚州地区商业局局长,东乡县委副书记、县长,临川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5年----1997年1月,任抚州行署副专员兼临川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7年1月----2001年6月,任中共景德镇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年7月----2003年9月,任中共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3年9月----2004年7月,任中共景德镇市委书记、市长;
2004年7月----2011年8月,任中共景德镇市委书记;
2011年8月----2011年9月,任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并提名主任人选;
2011年9月----2013年1月,任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3年1月----2013年3月,任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副主席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3年3月----,任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副主席。
系中共江西省第十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七届、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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