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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从刘汉和呼格案看中国何时废除死刑

2月9日,两起引人注目的事件成了头条新闻:在湖北,前矿业大亨刘汉与其弟及另外三人因故意杀人、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他罪行而被执行死刑。在内蒙古,村民赵志红因犯多项强奸及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其中一起案件在1996年发生,当时一个名为呼格吉勒图的少年被认定为犯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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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被执行死刑前与家属见最后一面

在刘汉一案中,刘汉与早前被逮捕并被开除党籍的“安全沙皇”──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有联系。至于赵志红案,当年遭错判而被处死的呼格吉勒图,已于去年12月被法院宣布无罪;不久之后,须为呼格吉勒图枉死负责的一名警官,被控刑讯逼供及其他罪名。

就上述两起死刑判决,港媒24日刊载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中国部主管周遵友博士的文章指出,从世界各地有关死刑的历史来看,已有充分证据证明,人民的态度或会改变,转而赞同废除死刑。同样,不论某人的所作所为如何令人发指,在未来某个时间,中国民众将会愿意放弃将此人处死的想法,哪怕是以正义之名行事。

文章称,在中国,有关死刑、处决的统计数据被视为敏感资料,仍属于国家机密。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称,中国在2013年对大约2400名囚犯执行了死刑,人数比2012年少了20%。但根据这个估算,中国每年处决的人数,比世界其他地方被处决者的总人数还要多两倍。

刘汉被执行死刑,是中国政府以铁腕手段打击贪腐的副产品。赵志红被判处死刑,与中国艰难争取司法公正的背景有密切关系。中共中央最近就依法治国问题达成了史无前例的议决。而在反腐和实践司法公正的两起运动中,死刑成为一种便利的工具,用来帮助中共执行这个议决。中国保留死刑,但承诺对之严加控制、慎重使用。过去10多年中,中国开展了重大法律改革以减少死刑。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复核所有立即执行之死刑案件的权力。 2011年,当局推出刑法修正案,在68种可判死刑的罪名中删除13项非暴力性的经济罪名。目前当局正考虑推出另一个刑法修正案,继续删除9种死刑罪行。

文章认为,诸项改革推行后,每年被处死的人逐渐减少。如以这个步伐继续进行改革,死刑最终有望被废除。

内地目前推行有关死刑的改革,主要是因为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但中国的学者们也发挥了很大作用。其中,中国刑法学会会长赵秉志的贡献特别值得一提。他甚至编制了详细的路线图,建议中国可如何在2050年之前完全废除死刑。

正如许多其他国家,中国以其法律文化和民意为理由,称其保留死刑的一个主要论据是“国情”。中国民众基于其“以命抵命”的法律文化而强烈支持死刑,这是事实。因此,很难期望当局会违反民意,立即停止使用死刑。

然而,民意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从世界各地有关死刑的历史来看,已有充分证据证明,人民的态度或会改变,转而赞同废除死刑。同样,不论某人的所作所为如何令人发指,在未来某个时间,中国民众将会愿意放弃将此人处死的想法,哪怕是以正义之名行事。然而,当局先要让民众明白废除死刑的主要原因。

首先,传统上死刑被认为是一种有效阻吓犯罪的必要工具。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可靠的科学证据证明死刑比其他惩罚(如不获假释的终身监禁)更具震慑作用。

其次,死刑会令误判的案件无法挽救。现在已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弥补呼格吉勒图父母受到的伤害,即使他们已因其子枉死而获得巨额赔偿,也已经无济于事。可悲的是,这种误判的情况在中国并不罕见。

第三,任何执行死刑的方式都令罪犯在生理及心理上蒙受极大痛苦,相当于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损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根据国际法,这类惩罚都是被禁止的。刘汉听到法庭判决时,脸上显露绝望神情,反映他多么痛苦。

2012年,有111个国家投票支持联合国大会要求暂停死刑的决议,决议的目的是为了废除死刑。 2013年,193个联合国成员国中有173个国家没有对任何人执行死刑,反映越来越多国家支持废除死刑。在此情况下,中国要成为一个尊重人权的国家,再没有理由放慢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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