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26日宣布废除刑法中一项涉及处罚通奸者的法条,认定实行60多年的通奸罪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个人权利。依照韩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有配偶而通奸的人及其通奸对象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是否废除这一法条,宪法法院9名法官投票表决,7人支持,2人反对。
大约5000人免受法律制裁
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根据这一“里程碑式”裁决,2008年10月30日宪法法院宣布“通奸入刑”符合宪法后,受到通奸指控或因通奸罪成立而获刑的大约5000人将免于法律制裁。
调查:韩国近四成已婚男出过轨
韩国妇女发展协会本月15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接近40%的韩国已婚男性有过至少一次出轨行为。同一项调查中,60.4%的人认为通奸法有必要,但大多数人认为因此判刑并不适当,应该在儿童监护、赡养费和经济补偿等方面采取替代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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