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内地网民近日在微博发起剪烂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行动,并贴到新浪微博公开展示,以表达对香港爆发反水货客示威的不满。却反被港人嘲讽“不来最好”。3月1日,有港人继续发动发起的“光复元朗”行动,有元朗乡绅已警告,如果有人搞事,一定会还击。

香港反水客示威者追骂内地游客
曝出内地网民剪烂往来港澳通行证一事的媒体,是香港反共激进的网路媒体,在其27日的报道中称,在中国社群网路“微博”及“微信”圈中,有不少中国内地愤青上网揪团“剪烂港澳通行证”并PO图,宣示以后不来香港,“惩罚港人”。
有网民更在微信发帖“支持取消对香港供电供水,农副产品等输入”。
不过,广东居民表示,香港是自由市场社会,不应抵制自由买卖,反水货客行动,对香港经济将造成影响。
同时,他亦反对有网民支持取消对香港供电供水的提议,认为是两件事,是民生必需,没有理由以此作为威胁。
也有网民指,现在港澳通行证都已换上新的卡版,网上很多被剪的通行证只是过期旧版。另外,有网民指,剪通行证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而有香港网民作出还击,也拿出已被剪掉的过期回乡卡,贴到微博上。更有网民嘲讽:“甚么时候剪港币啊?”
亦有香港媒体好心普及法律知识,称这些网民一刀将通行证上的国徽剪开,很可能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干犯侮辱国徽罪,罪成或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据中国《刑法》第299条: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二条规定,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第十三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的补充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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