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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上中国新反恐法 奥巴马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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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2日接受路透社采访,严词批评中国正制定的反恐法草案中对外国科技企业采取的信息安全新规定,他并称已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进行过直接沟通。中国外交部3日为己方反恐法草案做出辩护,其间,中方还提及美英情报机构入侵全球手机SIM卡。奥巴马可谓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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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天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称:“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接受采访时,对中国反恐法草案中涉信息安全有关内容表示关切,要求对该政策作出调整。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回答称,制定反恐法是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也是中国政府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必然要求。该法草案中相关内容,是中方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在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作法基础上提出的。有关立法是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对待处理。

“关于信息安全问题,前不久有媒体曝出,有的国家在他国SIM卡厂商电脑植入间谍软件以实施监控。这只是近期陆续被披露出的案例之一。各国都高度关注信息安全问题,也在采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这无可指摘。”

华春莹进一步指出,我想指出,中方一向坚决反对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或利用提供信息技术产品的便利条件实施网络监控,一贯支持并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制订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当前网络空间事端频发,尽早制定指导各方行为的统一规范尤为重要。中国同有关国家早在2011年9月向联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今年1月又提交了更新草案,其目的是以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稳定为宗旨,在坚持尊重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原则的基础上,强化互联网公平治理,建立网络空间信任措施。希望美方建设性参与相关讨论,尽早就此达成国际共识,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秩序。奥巴马3月2日在白宫接受路透社专访时表示,他对草案中针对美国科技公司提出的内容感到担忧。根据中国反恐法草案,诸如苹果公司或微软等科技公司必须向中国提供加密钥匙,并且在其程序中开“后门”,以利中国当局的监管。“我们非常清楚地向中方表明,如果他们要与美国作生意,就必须对此做出修改。”

奥巴马表示,他已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谈及此议题。奥巴马批评,中国的反恐法草案强迫所有外国企业让中国获得进入其数据库的机制,使中国政府得以对其客户进行监视。“可以想象企业不会愿意这么做。”

需要提及的是,网络杂志《窃听》(The Intercept)日前根据美国国安局(NSA)前雇员斯诺登所提供的文档披露,美英情报机构在荷兰一家SIM卡厂商的电脑系统植入间谍软件。入侵行动让NSA和英国政府通信总部(GCHQ)有可能监听全球各地大部分手机通讯,包括电话语音通讯以及数据的传输。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中国手机公司使用的SIM卡由该公司生产。

此事引发中国外交部严重关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月25日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或者利用提供信息技术产品的便利条件,通过植入间谍软件、预留后门等手段实施网络监控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会影响用户对相关企业产品的信心。希望有关方面尊重消费者利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类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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