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格式固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今年首次加入了大量具体个案。其中,28名省部级以上犯罪高官中,7名被点名,包括周永康、徐才厚,包括呼格案等5宗冤假错案、讷河监狱案的4宗涉渎职侵权案被写入报告主体。外界认为,比起过往纯以数字为主的报告,最高检报告的这一变化更加人性化和生动,也更具说服力。

曹建明作工作报告
北京时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曹建明在两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最高检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41,487件,涉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办受贿犯罪14,062人,同比上升13.2%,查办行贿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被查办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
报告举例称,“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纵观报告内容可以看出,无论是针对被查出的高官,还是冤假错案,“点名”密度为过去数年罕见,这之中就包括办理的28名省部级以上犯罪高官中,
周永康、徐才厚等7人被点名。
此外,包括呼格案等5宗冤假错案、讷河监狱案的4宗涉渎职侵权案被写入报告主体。报告点到的4宗2014年特别受关注的冤假错案,包括“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曹建明称,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在这部分,曹建明还点名“延寿看守所在押人员杀警逃脱、讷河监狱在押罪犯利用手机进行网络诈骗的恶性案件”,以及“晋济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曹建明称,晋济高速燃爆案和昆山特大报站案的背后,查办了渎职犯罪788人。
报告还称,去年,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对滥用枪支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949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553人、不起诉23,269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曹建明举例称,顺平县检察院在查办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处疑点,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凶。最高检强调,要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
对于外界尤为关注的海外追捕贪官赃款的“猎狐行动”,曹建明在报告中公布最新数字,去年共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从美国、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49人。曹建明誓言“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在司法系统自身的监督和规范化工作方面,报告提出,要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加强对“减假暂”的同步监督,继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或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坚决从严处理。最高检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曹建明称,2014年,最高检积极回应“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067人、司法人员1,711人。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曹建明明言,2015年将“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尤其是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
此外,对于未来一年的工作计划,曹建明首先提出的是“积极投入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包括深入打黑除恶、反邪教、对涉枪涉爆、拐卖儿童妇女、盗抢骗、黄赌毒等实行常态化打击,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国企腐败问题,报告称,2014年,最高检查办国企经营、管理、改革中的职务犯罪6,158人,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严肃查办贪污、挪用、私分政府投资资金职务犯罪10,529人。首次将查办国企职务犯罪的内容单拎出来,显示对于国企腐败的聚焦。就在2月份,中纪委宣布调查26家大型国企,包括中石油,中海油和国家电网公司和三大电信运营商。中纪委计划在今年末之前结束对所有大型国企的调查,料未来国企反腐战役将进一步增加国企职务犯罪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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