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茅台酒一直宣称是“国酒茅台”,并称荣获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针对“金奖”的宣传,很多媒体、酒企质疑茅台造假。

茅台酒宣称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被外界之质疑为造假宣传
今年是美国旧金山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举行100周年。历年来均宣称自己曾夺取该博览会金奖的“国酒”茅台遭到了外界的质疑。
据贵州茅台官方网站的说法是,1915年美国为庆祝巴拿马运河通航,在旧金山举行了“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贵州省推荐了茅台“成义”、“荣和”两家作坊的样酒参展,以“茅台造酒公司”的名义,统称为茅台酒送出。
展会上,茅台酒以其特有的优点征服了各国的评酒专家,被誉为世界名酒,与法国科涅克白兰地、英国的苏格兰威士忌并称为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从此蜚声中外。
媒体对茅台从上世纪50年代建厂之初到2012年的全系列产品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尽管茅台酒在上世纪80年代就曾有“巴拿马金奖”的宣传,但在其产品包装上出现这种说法的时间却非常晚,且前期产品包装的说法与“金奖”之说有明显差异。
例如:
1954年,其酒瓶背标上的广告语写着“解放前曾在巴拿马赛会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这显然不是金奖。
1982年,茅台酒背标文字改称“贵州茅台酒为中国八大名酒之一,早已享誉国际,曾于公元1915年在巴拿马赛会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1984年,其背标文字变成“一九一五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荣获奖章、奖状。历届全国评酒会均被评为国家名酒,荣获国家金质奖章”。仍然没有“巴拿马金奖”的表述。
继续沿用二十年后,在2003年的新版背标上,出现了“茅台酒文化悠久,是中华文化酒的典型代表,1915年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后,多次获得国际金奖,蝉联历届中国名酒称号”的说法。
而1960年茅台酒厂内部资料中“金奖”并无体现,文中表示,茅台酒“深受我国人民的喜爱,曾在1915年巴拿马赛会上评为名酒,荣获奖章和奖状”。
在1939年七月初版的《贵州经济》一书中介绍茅台酒时这样写道:“曾于民国四年世界物品展览会,荣和烧坊送酒展览,得有二等奖状奖章”。从前面茅台酒瓶上的“世界第二位”,到《贵州经济》上的“二等奖状奖章”,茅台具体得的什么奖已经呼之欲出了。
事实上,除了贵州茅台大肆宣扬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还有山西汾酒等酒企也自称获得了巴拿马金奖。
2010年6月18日,山西汾酒举办“汾酒唯一荣获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中国白酒品牌甲等大奖章95周年纪念大会”。会上,汾酒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秋喜首次公开指出:“四川、贵州等地很多知名企业此前都称自己的酒曾获得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完全是虚假宣传。”
李秋喜表示,“企业用手段扩大知名度无可厚非,但历史真相只有一个。”
根据《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纪实》一书的记载,白酒产品获得最高奖项并唯一具有品牌名称的白酒是汾酒。贵州公署的酒获得的是银奖,相当于五等奖。
当被质疑造假时,茅台前任“掌门人”季克良表示,到底得的是一个什么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把现在的事情搞好,继承和发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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