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红楼梦》同样给人多样化的理解:理学家看到的是逆;哲学家看到的是乱;韵律学者看到的是混;文学家看到的是满……每个人的立场不同感受就各异。中国台湾作家蒋勋认为,《红楼梦》打破了人性非“正”即“邪”一分为二的僵化迂腐观点,给予人性更大的弹性可能。

蒋勋(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蒋勋在博客中提到,第一次看《红楼梦》大约是在小学五六年级。一本坊间很廉价的版本,印刷很粗糙。那时候对“文学名著”也没有什么概念,只是爱看课外的杂书。家里面的大人觉得我不专心在学校教科书上用功,考试成绩不好,便禁止我读那些与升学考试不相干的杂书。
少年时,脾气拗,大人越禁止的事,越想做,越禁止的书,越想看。我便想了一个法子,夜晚躲在棉被里,用手电筒的光照着读《红楼梦》。
手电筒幽微的光,照亮着一个一个密密麻麻的字,我读着开始一段:“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起?说来虽近荒唐,细玩颇有趣味。却说那女娲在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大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女娲补天
《红楼梦》一开始就带我们进入一个荒唐无可查考的神话世界。那个世界,好像一片洪荒,没有历史,没有文明,连人类出现了没有也不能确定。作者用的“大荒”,“无稽”,引领我们回溯到宇宙的初始,一片混沌,烟雾弥漫。小学的历史课本里讲过“神农氏”、“伏羲氏”、“有巢氏”,好像是一些长相奇怪的远古的神,常常是一半动物、一半人的组合形象,他们在树上筑巢,观察大海龟背壳上的花纹,在旷野中行走,采摘咀嚼不同的野生植物,钻木取火。
小学课本里却没有谈到“女娲氏”,我因此对“女娲”充满了好奇。“女娲”是一个女人吗?“娲”的发音和“娃”近似,从字面上来看,似乎自然联想到女性。“娲”这个字又有点联想到古怪的爬虫类,使人想到慢慢攀爬的蜗牛。但我后来看到的“女娲”造型,是女人的头,下面拖着长长的蛇的身体,并不是蜗牛。
在草丛荒榛的大地,昆虫和爬虫类的蜥蜴、鳄鱼、恐龙,四处出没,一阵一阵浓浓的烟障迷雾,视觉还混沌不清的时代,日月的秩序也都不清楚,一个女人的头,高高举在蛇的身上,长长的头发上杂着枯叶树枝,那沉重的长长的身体,在泥土地上拖着拖着,缓慢到不觉得她有明显的动作。
在古代神话里,女娲是创造人类的神,据说她用黄土捏出一个一个人形,就像陶匠们用手捏陶一样。女娲捏塑的土偶,一个一个,被赋予生命变成可以行走活动的人。女娲很高兴,继续捏着,一直到她两只手都酸了累了,再也捏不动了,她便用绳子一抽一抽,把泥土抽成人形。但这些人形已经没有用手捏塑的那么完美,成为粗拙愚笨的人,但也在大地上行走活动了起来。
台湾著名的现代舞艺术团体云门舞集的《红楼梦》,一开始舞台上就有一名高大长发长裙的女子,她的长裙长长地拖在后面,就像蛇的尾巴。她是女娲吗?编舞者没有明说,但这个造型使人想到《红楼梦》第一回的“女娲”。
女娲在舞台上攀爬蠕动,慢慢从她长长的裙裾后面钻出了一个全身近于赤裸的男子,大家会即刻想到:那是贾宝玉。舞蹈在舞台上的表现总是比较精简,去除了许多原著中复杂的细节。在《红楼梦》原著里,女娲的神话是“炼石补天”。
什么是“炼石补天”呢?
这个古老的神话必须从上古时代男人们的战争开始谈起。
据说,上古时代的男人,和今天一样,不讲道理,很爱打仗。打起仗来,无休无止,弄得天翻地覆,血流成河,老百姓连日子都不好过。“共工”是水神,因为和黄帝之子“颛顼”争夺统治的权力,引发大战,混乱的打斗中,共工触断了“不周山”。古代人相信天空像一个屋顶,有四根天柱支撑。不周山正是其中一根天柱。因为天柱折断,天地失去了平衡,而北边的天空破了一个大洞,就像屋顶破了洞,少了屏障,人民无法生活,于是,充满了母性慈悲的女娲就想办法来补天。女娲补天的方法很特别,她采集了各种颜色的石头,用大火熬炼,煮成液体状,就用这种色彩鲜艳的岩浆来补天。
一般人觉得石头是固体,岩石如何煮成液体?但是岩浆的确是液体状的,地球的中心,岩浆不也还在沸腾?不时还从火山口喷发出来。“女娲补天”的故事使人想到大地上岩浆还处处喷发迸溅泛滥的年代。
古代的中国神话,相信“天空”是破碎过的,经过女娲大神的修补。各种颜色的石头,熬炼之后,就像油画颜料,涂抹修补在西北边的天空上,便是每一天黄昏时分在西边出现的灿烂晚霞的色彩。神话故事使每一天发生在身边的事,忽然有了时间的意义。不知道《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不是也常在黄昏时凝望西天漫天霞彩,感觉到繁华里瞬息之间幻灭的荒凉,他竟用了“女娲补天”的神话做了一部小说的开始。
曹雪芹说:女娲炼石,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敏感的读者当然意识到这个数字有特别的隐喻。三六五是“年岁”的日子,作者“女娲补天”的故事多了一层岁月的沧桑。
除了岁月的隐喻,作者也悬疑地留下一块没有用来补天的顽石。因为没有用,就被丢弃在“青埂峰”下。“青埂”,有人认为“青”是“情”的谐音,“埂”是“根”,青埂也就是“情根”。东方的哲学相信“万物有情”,“情”是对自己存在的一种意识,因为这一点意识,也就有了生命的喜悦与忧伤。
石头是没有生命的,没有意识,没有情感,但是,《红楼梦》的作者相信石头也可以修行,“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洪荒里一块孤独的石头,因为没有用来补天,自怨自愧,日夜悲哀,它要寻找自己存在的意义。
因为少年时迷上了《红楼梦》,我总是无端凝视起一块石头,一块海岸边的石头,被海浪磨得圆润光滑;或者一块山上崩塌的石头,透露峥嵘的尖角;或者路旁一块毫不起眼的石头。我端详凝视,觉得石头里似乎躲藏囚禁着一个生命的意念,它要修行成人,它要到人间来经历一次生死爱恨。
一僧一道
一名和尚,一名道士,走到了大荒山、无稽崖,在青埂峰下闲坐,看到了这块石头。
这一僧一道,好像生命的指点者,他们看到具有灵性的石头,可以缩小到像扇子上的玉坠一样,托在手掌中,鲜莹明洁,便有了奇想,觉得应该在石头上镌刻几个字,带到人间文明昌盛的地方,投身成长于有教养的官宦家庭,经历花柳繁华,温柔富贵。石头要到人世,和我们一样,去经历生死爱恨了。《红楼梦》原名就叫做《石头记》,直译起来应该是“石头的故事”。“石头的故事”是从一僧一道开始,一僧一道是叙述故事的人,是冷眼旁观的读者;一僧一道是痴迷与领悟的点醒者,在《红楼梦》全书中,他们常常出现。他们有时候是癞头和尚,有时候是跛脚道人,有时候是渺渺真人,有时候是茫茫大士。他们“癞头”或“跛足”,在身体上有残疾,但似乎正是肉体“残缺”才看得到生命的真相。他们总是四处流浪,行踪飘忽。
他们总是在人生的热闹繁华处忽然出现,唱一些大家听了之后似懂非懂的歌,装疯卖傻,衣衫褴褛。听完他们唱的歌,领悟的人自然领悟了,痴迷的人却依旧痴迷。下面这一首是他们唱的《好了歌》,就是领悟与否耐人寻味的测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今何在?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这是跛脚道人唱的《好了歌》。
跛脚道人唱《好了歌》给一个叫“甄士隐”的有钱人听,“甄士隐”是谐音,是把“真事隐去”。《红楼梦》的作者是在写自传,但改换了人名,把“真事隐去”。“甄士隐”有一个襁褓中的女儿英莲,元宵节被匪徒拐骗走了,失去了心爱的女儿,痛如刀割;不多久,又家中大火,所有财产,毁于一旦。甄士隐在这个人生突发变故的境遇时刻,便听到了跛足道人的《好了歌》。
一僧一道像乞丐,又像先知。像疯子,又像预言者。《红楼梦》里,一僧一道在繁华世界匆匆来去冷眼旁观众生的贪、嗔、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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