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电视台女主播、购物专家薛楷莉,控告前夫颜冠得跟简姓小三通姦,附带民事索偿200万元新台币(49万港元)。台北地院去年判颜与小三各3月徒刑,另须赔薛50万元(12.2万港元)。颜上诉后,高等法院今日仍判他须赔偿50万元。

前主播薛楷莉(中)控告前夫颜冠得(左)外遇并索偿。
颜辩称前年坦承通姦后,曾带薛去关岛玩,还买了价值11万元(2.6万港元)的Chanel名錶、11万元的Dior手袋送薛赎罪,还汇款40万(9.8万港元)给薛,双方已和解,拒绝再赔。但一审法官认为,颜送礼物只是外遇后寻求妻子谅解的方式,不能视为他造成婚姻破裂的损害赔偿,因此判颜应赔薛50万元。
44岁的颜冠得曾任台湾东森新闻部副经理,与41岁薛楷莉遇育有一女已6岁,颜被爆外遇事件后于前年与薛楷莉协议离婚,士林地院日前裁定女儿监护权归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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