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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应沦为仇恨之地

过去几个星期,新界及尖沙咀都有反水货活动,而且情况愈来愈失控,令人感到不安:有商铺被迫关门,也有不是走水货的市民无辜受滋扰或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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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水货客遭包围

尽管活动组织者试图把他们造成的混乱归咎于政府,但对于这种激进非理性的行为,必须向社会传达一个强而清晰的信息,这并非为了香港的旅游业和经济,而是为了捍卫香港的核心价值。

仅因为不满或沮丧而发动这些行动,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如果他们这样做,社会就会大乱。

人们可以对很多事情不满:有人深信综援被滥用,而辛勤工作的市民却得不到援助;有人痛恨那些月入8万港元、驾驶豪华轿车的人仍住公屋,有些人却在公屋轮候册苦等多年不果。更有些人相信:拥有超过一个物业的市民是房价飞升的罪魁祸首。

这样例子不胜枚举。那么,会否有一天,综援受助人、公屋租户及拥有多个物业的市民在街上被围攻侮辱?

走水货在香港并不违法,而购买化妆品、电子产品来转售也没有罪。每当有新iPhone推出时,香港很多市民都会忙于登入苹果网站订购,难道他们真的对iPhone如此着迷,马上就要入手?其实大多数买家都只希望把手机卖给水货客获利而已。我们不应该持双重标准──同样的事,对我们有利时就认同,对我们不利时就反对。

更重要的是,如我们认为有人从事非法活动,就应该向警察或相关部门举报。如怀疑有人违反逗留条件或违反地契条款,就应该举报他们。如发现有政府部门失职,可以向申诉专员投诉,甚至可以和平地抗议。第三,1976年吉林省怀德县的统计:在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8%,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7.9%;与职工结婚的占7.3%。

在三种婚姻类型中,知青与知青共结连理一般具有较为坚实的感情基础。但农村艰窘的生活却给这种“理想的婚姻”蒙上浓重的阴影。许多知青婚后只有菲薄的收入,经济上无以自立。若再生儿育女,对捉襟见肘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一首知青歌曲唱道:“人家的丈夫,当官拿数数(四川方言:钱);知妹(四川对女知青的简称)的丈夫,年终要倒补。”“人家的丈夫,都有楼房住,知妹的丈夫,光呀嘛光屁股!”

知识青年与农民的结合在全部婚姻中涉及面最广,酿成的苦果也最多。白启娴扬名后,地位陡然变化,先由地委书记介绍入了党,继而被增补为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擢升为河北省知青办副主任,地区文教办副主任,公社党委副书记。白启娴的归宿是可悲的。“文革”结束后,她调到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任副主任。1982年11月煤气中毒致死,年仅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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