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带走调查到开除党籍,再从开除军籍取消上将军衔到移送审查起诉,直到医治无效病亡,前后历时一年之久的徐才厚案,贯穿始终的一个字便是“法”。2015年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元年,习近平确实需要通过一宗广为关注的案件来彰显其实实在在的法治决心和魄力。就目前来看,徐才厚案无疑是最佳的标杆和典型。

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病亡
首先是从医院带走调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都被看作是人情社会,官场反腐更是各方妥协的结果,能免则免。但是在徐才厚案上,十八大后上台的习近平并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没有因其身患重病就沿用广为流传的“黄菊模式”,而是不避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亲自督办。查或者不查这只病恹恹的东北虎,不再由某个人说了算,唯一的衡量标准是“法”。查办病榻上的徐才厚,依照的正是明文规定的党的纪律条例。同时,为了充分说明一切依法进行,官方在宣布查办的同时还附注了徐才厚的违纪细则。比如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徐才厚确实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而且收受贿赂以及卖官鬻爵已经到了“前所未有”且几近疯狂的程度。根据港媒刊发长文披露的贪腐内幕,徐才厚2,000平方米豪宅的地下室到处堆放着现金,有美元、欧元、人民币,办案人员一时点不过来,只好拿秤称一下,再贴上封条。被查抄的现金居然足足有一吨多重!有的打着包甚至都未开封,各种金银珠宝更是不可胜数。现金之外,还有百公斤的和田玉、各种名贵的硬木和珍稀的翡翠制品、唐宋元明历朝的各种古玩器具和字画。“军中土豪”谷俊山豪宅被查封时,动用了两辆军用卡车,但徐才厚远远将其甩在身后,所有财物总计动用了十几辆军用卡车才运完。贪腐至此奢靡至此,不法办何以平息悠悠众怒?而这一长文事无巨细的披露,也无不充满北京有意对外放风的意味。其次是开除党籍。北京时间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其违反犯罪行为由中纪委授权军纪委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单从时间上来看,从调查到开除党籍仅仅用了三个半月时间。但就操作层面而言,调查之后按部就班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完全符合一贯的办案流程。而授权军纪委依法予以立案侦查,也是由徐才厚本人的军委副主席身份决定的。
接着是案件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中央军委在公布消息时,将遵照的“法”放在了最前边----《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二十七条。巧合的是,就在官方公布徐才厚起诉消息的同时,《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彼时,最高党报针对这一时间上的巧合给出的评论即为,“说明依法治国是实实在在付诸行动。”
作为辅助,军事检察机关同时对外公布了就徐才厚案答记者问的文字记录。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军事检察院依法对徐才厚立案侦查并采取制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依法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特别指明其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权在接受询问时为自己辩解,有权申请其认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回避,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履行了必要手续。侦查期间严格依法对徐才厚进行讯问,每一份讯问都经其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保障了其诉讼权利。
最后是病亡后的法办。官方媒体15日凌晨消息,包含了两个部分。其一是基本事实的阐述,也即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其二是通报徐案后续处理,也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做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徐才厚病亡消息以及不起诉决定发布后,随机在各个场域掀起了一股讨论热潮。其中既有西方媒体就其死因的无端由揣测,也有中国民众对于“人死帐消”的担忧。不过诸多阴谋论也好,担忧也罢,很快在“法”的面前败下阵来。时间线拉回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罕见地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是一个全面阐述中共依法执政的主场。而徐才厚作为最佳的素材,中共当局从亲自督办伊始,直至其病亡,都尽可能地“法”办。这是中共彻底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关键一步。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从来不会将法视为独一无二的权威存在。中共依然坚信法治乃是一种政权治理的工具,而且是之一,也即是维持一种秩序和稳定的一种方式。但是徐才厚案,以及两高提前透露的比薄熙来案开放度更胜一筹的周永康案,让民众看到了无处不在的“法”的全然不同的另一种工具属性。以此作为大前提,不妨乐观地预期,不仅徐才厚案当局会给中共一个满意的说法和交代,而且所有尚待审理的案件,在开放度以及审判形式上,都将别具一格,贴近民心。也唯有一切由“法”说了算,才使得中共当局在重大案情面前以不变应万变成为可能。后续地,当局不仅面临着数量庞大的高级别官员的审理,丑闻缠身的高官也可能很快有了结果,将“法”作为标杆,都将是解决可能风险和挑战的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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