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又火了一个新词儿:“非组织政治活动”。
18日上午,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在提到周永康、薄熙来时,用了一句不同凡响的话:“搞非组织政治活动”。
一时间关于“非组织政治活动”的名词解释,火遍各个媒体。据分析,此次应该是这个词组首次出现在政治文件中。倒是“非组织活动”,却是一个党内常用词组。
去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
12月6日人民日报即发表评论员文章《坚决惩治腐败严肃党纪党规》,其中已用到“非组织活动”这个称谓:“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在党内搞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而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12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机关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时也曾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将自己置于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而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搞非组织活动。”
之所以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一是加了“政治”二字,指向性更明确;另一个是周与薄并提。今年两会期间,就如何审判周永康,最高法也曾作出公开回应。最高法院长周强表示,会“依法公开”进行审判。关于“非组织政治活动”的详情,或许将在届时揭晓。
接下来,再为大家梳理一下,这几年,那些同“非组织政治活动”一样被带热的词。
通奸
这是2014年落马官员官方通报中备受舆论关注的词汇之一。有媒体统计,自2014年6月5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以来,至少有30名以上落马官员因“通奸”被纪检部门通报,包括周永康,以及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等多名高官。
对于“通奸”一词的含义,中纪委网站曾在今年6月刊文解释,“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文章指出,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党纪中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由此可见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小官巨贪
回顾近年来引起舆论关注的基层腐败案件,包括征地拆迁、项目审批、截留挪用公款等,成为“小官巨贪”的集中渠道,而打击“小官巨贪”、“苍蝇式腐败”已成为中国反腐的新着力点。
塌方式腐败
2014年10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王岐山在讲到当前反腐败斗争时,用了“塌方式腐败”这一新词。这一颇具形象的腐败现象,被媒体解读为如山西腐败系列案件类似的、短期内出现的系统性腐败问题。
能人腐败
这一词汇首次出现在中央巡视组对江苏的反馈意见中,巡视组提出“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问题突出”。顾名思义,“能人腐败”指一些有能力的官员涉腐。
山头主义
2014年10月30日,“山头主义”一词在中央巡视反馈中首次“亮相”。中央第六巡视组指出,河北省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建议严格党内生活,坚决抵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山头主义。
关于党内“山头主义”,老一辈革命家有过诸多论述,归纳起来便是以宗派为出发点的思想和行为,突出表现为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毛泽东曾多次告诫各级党员干部:“我们要搞五湖四海,不要搞山头主义。”
打干亲
这本是“认亲”的一种民俗,但是,它却出现在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四川省的反馈中: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利用节日和红白喜事收受红包。官场的“打干亲”背后折射出的是官场的“圈子文化”。
一家两制
这是中央巡视组在巡视浙江时发现的问题。通常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在行政部门、党政机关工作,另一方则经商办企业,背后是疯狂掠夺财富、违纪手段隐蔽、违纪成本低廉、违纪行为抱团的“家族式腐败”。“一家两制”形象地点破了某些干部“脚踏两只船”,利用家人、亲属的“障眼法”,借机完成洗钱、项目招投标等利益输送的贪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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