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声势浩大的反腐进程令人世人瞩目,落马犯官通常难逃“受贿”二字,而以行贿罪被捕的案例确属罕见。北京时间3月18日,中国河北省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该院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对石家庄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黄朝庆(正处级)决定逮捕。对此,分析人士认为,
河北省这一举措或是未来中共反腐新动向。而同时,
黄朝庆作为一个在当地级别不低的政法系官员,加之官方通报并未提及犯官行贿对象及行贿数额等,此案一出其行贿对象和行贿意图不免令人遐想。

公开资料显示,黄朝庆1965年出生,安徽砀山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区委书记,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上述河北省检察院官方网站的通报称,日前,该院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对石家庄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黄朝庆(正处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在此简短通报中,并未提及黄朝庆行贿的对象,也未提及行贿的数额等信息。
对此,陆媒澎湃新闻援引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的分析称,“以行贿罪对官员执行逮捕,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一般谈到行贿行为,多联想到的是企业主、政府之外的人,为了企业利益或者个人权力,向政府部门行贿。
而黄朝庆作为一个在当地级别不低的官员,可以向谁行贿呢?
上述分析人士称,“无非是向更高级别领导行贿。”他介绍称,对官员的行贿行为要与私营企业主的行贿行为区别对待,一般对企业主的行贿行为是不予指控,免于处罚或不予处罚,但官员行贿,很可能涉及买官、卖官的行为。针对官员买官、卖官行为,目前中共往往是提一些纪律性的要求或制度性要求,但对买官、卖官到底如何惩处,当下中国大陆官方还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
同时,上分析人士认为,此番检方不仅应追究黄朝庆的行贿责任,还应该顺藤摸瓜,把行贿的对象和行贿的意图,在适当时候,向社会公布和通报。他
还认为,河北省的这一举措亦或是未来中共反腐新动向,即对腐败实行“零容忍”政策----不仅要打击受贿行为,也还要追究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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