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简历: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河北玉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入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1969.04----1971.12吉林省科左中旗代力吉公社插队知青
1971.12----1972.06吉林省哲里木盟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工人
1972.06----1979.07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其间:1978.05―1978.12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学习)
1979.07----1983.11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侦察员
1983.11----1984.12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公安处秘书科长
1984.12----1990.08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82.09―1985.10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1985.09―1986.01在内蒙古党校第一期政法短期培训班学习)
1990.08----1991.10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10----1992.07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07----1994.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4.02----2005.0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00.03正厅级)(其间:2002.07―2002.08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厅局长研修班学习)
2005.03----2007.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2003.02----2005.07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7.02----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
2007.12----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8.05―2008.08在中央党校科学发展观理论培训班学习);
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0.09副总警监)(其间:2011.09----2011.1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班学习)
2011.12.30 增补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2.02----2012.0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2.07----,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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