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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落马高官都在哪受审

中共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3月19日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日,官方还宣布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将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的消息。而由李春城和蒋洁敏的案件不禁让人们关注,落马高官到底都在哪里受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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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被异地受审

高官落马后在哪里受审,按照现行法律,最高法无须交代缘由。但是指定管辖的法院都有着先进的硬件条件和优秀的法官。

现行刑诉法对指定管辖的规定非常简单。它只提及,下级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上级法院可以指定管辖。除此之外,什么情况下上级法院可以指定法院审理,刑诉法没有规定。法律界的普遍说法是,有权审理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便审理。

南京一位法官这么总结:官员案件是否选择异地审理,不能一概按照官职和职务来区分;行政级别是一个因素,关键在于嫌疑人在当地政法系统的影响。有三类贪腐官员通常要异地审理:一是当地四套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二是重要岗位如组织部门、财政部门等的主要负责人,三是司法官员。

自2001年辽宁“慕马案”之后,对高级官员职务犯罪进行异地起诉、审判,几成惯例。中国对于90%以上的高官腐败案件基本实行了异地审判。

离秦城近的法院机会多

据媒体总结,远离北京上海要地,想审到高官名人要案,有下面几个可以参考的指标:一、一般是中院;二、最好在重点城市;三、离羁押地近;四、审判庭够大,音像设备够先进;五、最好有过大要案审判经验;六、有模范法官就更完美……不过,就算这些都具备,也未必有机会。正因为犯案的省部级高官多在京城附近羁押,判后将押往秦城监狱服刑,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成为“随时准备审理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

这两家中院审理的要案高官可以列出一长串: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等等。

距离北京最近的河北衡水、沧州、廊坊,以及天津市等地的中级法院也常常得到指定的机会。2010年1月,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河北廊坊中院受审;2011年7月,原中国移动党组书记张春江在河北省沧州中院受审。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案件,落在天津市二中院。

重大案件异地审理被认为可排除“地方主义”干扰,按照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本应“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硬件建设很重要

进入大要案指定管辖法院的行列,说明这个法院审判方面的软硬条件得到最高法的认可。2012年8月20日一审落定的薄谷开来杀人案,经最高法院指定,落在合肥中院审理。在硬件方面,合肥中院审判大楼建在崭新空旷的开发区,审判法庭多达21个,审判庭很大,音像设备先进,北京的中院都没法跟它比。

审判薄熙来的济南中院

对被指定的法院来说,这是个机会。大要案的审判,通常会写入来年法院的工作报告。具体的办案人,将受到嘉奖。北京市一中院法官陶炜在先后审理了毕玉玺、韩桂芝等一大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后,入选北京法院十佳法官。胡长清案的主诉检察官曹运革,因为“把胡长清送上法庭”,被评为全国杰出青年卫士、一等功臣。

安徽省检察院因办理薄谷开来案被记一等功。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道:“我省检察机关圆满完成了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的介入引导侦查和公诉工作,以及王立军徇私枉法案的侦查工作,维护了党和国家形象,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省检察院和合肥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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