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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和平抗争与谈判

和平抗争是要结束社会的不公义,谈判则是要达成协议,两者看来是风马牛不相及。不少和平抗争者对在抗争中谈判有保留,觉得这是妥协、会制造运动内部分裂、是投降主义或不坚守抗争立场。不过,支持以谈判解决社会纷争的人,对和平抗争也有误解。有些人会认为带着抗争心态去谈判是不会成功的,但也有些人认为要谈判就要讲实力,而和平抗争太被动,故未能为谈判制造足够的筹码。不过,从和平抗争及以谈判来化解纷争的论述看,却见到两者之间虽有不同,却不一定相互排斥,且更可有机地结合,令抗争成功及达成协议的机会增加。

和平抗争及谈判的目标都是要直接面对社会的纷争,并希望带来好的改变。分别只在于和平抗争是要对产生纷争的不公义说「不」;而谈判是希望最终可以使纷争的各方都能对结束纷争的解决方案一同说「同意」。若和平抗争结合谈判,能令各方最后都同意结束不公义,那么和平抗争和谈判都能成功达到解决纷争的目标。问题只是如何可以做到。

和平抗争及谈判都须要处理争议各方所拥有的实力的问题。在纷争中,若双方实力不对称,强方甚至不认为要进入谈判,因为根本不觉得另一方有足够实力威胁到他的利益。要令谈判有机会开始,那就要拉近双方的实力差距,令强方起码不能漠视另一方的诉求。

和平抗争就是透过非暴力的抗争行动,去使社会内的人醒觉到现存制度的不公义,削弱现制度的认受性,不再默然接受现制度的统治,改为认同甚至支持和平抗争的力量,增大和平抗争一方的实力。社会内愈多人能摆脱无知、冷漠、犬儒、自私和恐惧,抗争力量就会逐步增加,及至有实力与拥有庞大公权力包括武装力量的执政者抗衡。如马丁路德金曾说:「我们的直接行动是要营造一个情境,使谈判之门必须打开。」

和平抗争及谈判同样讲求策略。要谈判,当然要先掌握对手的情况和思路,也要精心部署最好的时机开展谈判。和平抗争同样要很好地去计划行动,不会随便号召人们参与行动,而是要有精密部署,令行动可以产生最大的果效,吸引得到最多人的注意,最大地突显现制度不公义之处,以赢取最大的社会关注及同情。

和平抗争及谈判均看重公众论述,也就是为抗争的目标或引发谈判的纷争定调。如在政制的争议中,抗争者定调抗争的目的是要争取能符合国际标准的真普选,或要让选民有真正选择的选举制度,而不是要推翻中共政权;加入一些象征性的符号(如两伞运动中的黄伞),就更有助凝聚支持者。谈判也同样需要在进行谈判前先为纷争定调,那有助开展谈判时,双方能明白各自的底线,那就有机会找出不会超越相互底线及可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

和平抗争或谈判的直接对手,都可能有他依赖的其他支持力量,故要增强己方实力,就要把对手所特别依赖的支持力量争取过来。很多时候,成功与否,就是在于能否把建制内的力量争取过来成为自己的盟友。和平抗争及谈判同样须要在过程中寻求结盟的伙伴,以增强抗争或谈判的实力。

聆听是和平抗争及谈判都需要的重要技巧。在谈判中,能清楚听见对手最核心的利益也就是他的底线是什么,那就有可能凭创意提出不会超越自己底线又能顾及对手最核心利益的解决方案。谈判不一定是讨价还价的,谈判是可以用解难的方法来进行。

若能清楚知道对手的难题是什么,并能有具创意的解决方案,那既可解决对手的难题,也能达成自己的目标,就可产生出双方都可接受的结果。和平抗争也要聆听对手发出的讯号以作响应及部署行动,尤其是要判断是否到了进入谈判的最好时机。当然更要聆听所要争取的群众的声音,以思考和平抗争行动的进退。

因此,和平抗争及谈判是可以有机地结合运用的。和平抗争的最终目标是要改变社会不公义,但和平抗争行动制造的社会张力,以及所带来的社会醒觉,很多时候还未能直接带来改变的。那还需要配合谈判,把张力与醒觉转化为谈判筹码,并以解难及创意之道,去收割成果。

有时候和平抗争力量内部也需透过谈判来解决内部的分歧,以达成联合的阵线。要整合和平抗争和谈判,时机及先后次序会是非常重要,而两者也可能要交替运用。

香港的民主运动也可能要把和平抗争与谈判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面对强大的中共,才能有更大机会成功达成建立民主制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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