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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基本法列明落实普选后可优化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日前提到,基本法不是为某些势力提供夺权的舞台,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认为,张荣顺以宏观角度分析落实基本法,相信是为了香港的长远利益,并非希望为一些团体的政治目的和利益“抬轿”。袁国强重申,基本法已清晰列明,落实普选后,仍可优化选举办法,因此中央或特区政府毋须作出承诺,但表示当局会研究用其他方式作出表述,让市民放心;他又促请反对派议员考虑民意,勿要再摆“政治姿态”,令香港可以在2017年实现普选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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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

袁国强昨日出席一个网台节目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普选问题的决定不可能被推翻,“这是政治现实”,而政府会争取在行政长官参选人“入闸”后,考虑透过举办电视辩论等方式,增加透明度及竞争性,他亦相信提委会成员会对自己的岗位以及选民负责任,不会漠视民意,在“出闸”时筛走民望高的参选人。

对于张荣顺前日在“纪念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上表明,基本法不是为某些势力提供舞台,夺取香港管治权,袁国强指,根据他的理解,张荣顺是以宏观角度分析“一国两制”及落实基本法,是为香港和港人的长远利益考虑,不是希望为其他团体的一些政治目的去“抬轿”,产生“大家不想见到的情况”。

袁国强又表示,认同张荣顺在会上所言,中央毋须为普选后可继续修改选举制度作出承诺,因为只要保留现时基本法附件1第7款,“往后2017年落实普选后,仍然可以再有其他优化,或行多第2步、第3步,这在法律上是很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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