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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落马书记忏悔:人前是人 人后是鬼

2015年2月17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因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6美元)等问题,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王敏在忏悔录里述说了自己贪腐堕落的心路历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王敏典型的“两面人”特质,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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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

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不收敛不收手

据悉,王敏常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一再大讲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严守政治纪律的严肃性,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就在王敏落马当天,他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的新闻,仍然充斥当地媒体的头版。

这些讲话表面上振振有词,但他内心深处,却视党纪如无物,就在十八大以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下,王敏于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潜入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钱物中,仅十八大以后收的购物卡就多达173张,占其收受购物卡总额近四分之一;收受商人、官员贿赂2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12.1%。

在山东,关于王敏的举报并不多。中央巡视组巡视山东时,接到有关他的问题反映也不集中。这是因为王敏有个所谓的“原则”,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在自己直接负责的工作范围,不帮人谋私利,以免搞得乌烟瘴气;不收下属的钱,以免买官卖官。他还禁止家属在自己主政地方经商谋利或干预工作。

其实,这些都是王敏的“障眼法”。 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近十年来,在王敏的力挺下,赵某的生意顺风顺水,财源广进。基于为赵某提供了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贿的底气十足,俨然把赵某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赵某则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

一面严责身边工作人员,一面骄纵亲属子女

王敏的同事透露,王敏对下属以严厉著称,不接受下属的请托事项,不允许搞“乌烟瘴气”,对工作搞不上去的地方和当事人毫不客气。其上一任秘书戚某跟着他一干就是九年,有三次提拔机会,但王敏明确表态不能“特殊照顾”,直到2012年戚某才得以任用。

除济南以外的请托人给王敏行贿,他毫不避讳地当着家人的面收钱收物。一开始,家里人也担心,但王敏总是满不在乎地说“这是朋友送的,都是正常交往,没有关系。”一来二往,家人也就对这些往来坦然受之,收钱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收受的钱物也越来越多。

王敏不仅自己在生活上追求奢靡,还带领家人“有福同享”,步入了“购不厌累”、“住不厌精”、“赌不厌多”的腐败三部曲。

2005年,他主动将妻子介绍给赵某,并对赵某说,“你这个阿姨人很好,和她处不好的人肯定有问题。”心领神会的赵某对王敏妻子百般讨好,主动带其到北京、香港、澳门旅游、购物,从名牌衣服到名牌手提包,哪个好、哪个贵就买哪个。2008年,在王敏默许下,赵某为其女儿购买住房。赵某还多次带王敏妻子去澳门赌博,王敏妻子不用出赌资且“分红”。对于这些,王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王敏还纵容女儿在赵某的公司长年“吃空饷”,并多次打招呼、拉关系、铺路子,帮助女婿承揽工程牟利。

有观点认为,作为典型的“两面人”,王敏扭曲的价值观、分裂的人格、表里不一的行为,大搞政治投机主义,伪装清廉、伪装纯洁、伪装正直,台上台下两个形象,人前人后两种表现,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用假面具掩盖自己极其肮脏的灵魂和丑恶的行为,演出了一幕幕贪腐的双簧戏。“口言善,身行恶,国之妖也。”这种“两面人”的行径,背离了从政道德,中共或该引以为戒,加强法治,让政治投机无处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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