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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贩将病死猪肉加工出售判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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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黑心食物问题严重,广东省四会市法院日前重判一名贩卖病死猪肉的男子入狱7年,并处罚金10万,以儆效尤。

被法庭重判的肉商姓李,于2008年中经营鱼塘时,开始收购病死猪用来喂鱼。

期间,因发现病死猪价格便宜,便将病死猪肉充当新鲜猪肉销售,以获取更高盈利。

其后,并逐步发展成加工厂,将病死猪屠宰,经加工处理,非法销往广州等地。自2008年6月开始,该非法屠宰场共生产、销售5万馀斤病死猪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明知是病死猪仍加工贩卖,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作出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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