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公认的“反腐利器”。
河北怀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玉清因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原因,近日被罢免县长职务。
历经了一年多的反腐风暴,让公众对于反腐充满希望,但也更期待在这一轮存量反腐之外,树立起制度反腐的大旗。而由官员收入申报迈向财产公示显然是制度反腐大旗的重要组成部分。显而易见的是,只有财产公开才能彻底地证明一个官员在经济问题上是否是真正的“清白”,也只有公开,这项制度才能真正体现出“监督”的意义。如此,也就才能真正对于官员“乱伸手”构成威慑作用,确保权力行使在法治轨道。
张家口市纪委透露,李玉清因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原因,被免去县长职务。李玉清还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请托等不正当手段违规上户;妻子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明知占地单位手续不全,强行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等行为。
依照有关规定,经张家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依法罢免其县长职务。
2014年12月,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对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
抽查比例成倍提高,“凡提必查”。
此前有报道称,内地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并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
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一是扩大随机抽查比例。将随机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至5%提高到10%,以增强报告制度的约束性。二是突出抓好重点抽查。从2015年1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一律进行核查核实。
按照制度规定,凡是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和干部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意见;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有分析称,某种程度上而言,这是对于官员自身的保护,亦是对于组织的保护。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就曾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坦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对党组织的伤害远大于其个人付出的代价。”因为,如无权力运行的透明,反腐“打老虎”也只能是事后的惩戒,官员腐败行为的实质伤害已经造成。
王岐山还提到,当前反腐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而官员财产申报动真格,不再为摆设,就恰恰是反腐治本的必经之路。重拳打虎还需持续,同时也期待“有申报就有审查,有审查就有公示,有谎报、瞒报就有惩治”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能够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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