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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包庇害群之马恶化了警察形象

区伯案爆发至今已经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网友也已经自动帮助官方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矛头直接指向了“介绍”区伯卖淫的陈老板,即长沙国宝陈检罗。他是构陷区伯“被嫖娼”一案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最大嫌疑者。但是面对汹涌而来的舆论,长沙市和湖南省的官方是“咬定青山”、“纹丝不动”,体现出了极大的“定力”和“勇气”,就像鸵鸟遇到敌人时那样,把头埋到地里,以为这样就安全了,其实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最后损害的是政府自己的公信力以及抹黑了警察的光辉形象。

就在区伯案正处于“胶着”状态时,官方公布了近五年来警察因公牺牲人数。据统计,从2010年至2014年,全国公安民警(含公安现役官兵)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2014年因公牺牲393人,是近20年以来最少的一年。每年都有400余位优秀的人民警察牺牲在岗位上,确实令人十分痛心,警察也是一个赢得大多数人尊敬的一个职业。他们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卫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因此就可以放过警察队伍里的害群之马。而长沙国宝陈检罗就是一个抹黑人民警察光辉形象的害群之马,是他导演设计了区伯“被嫖娼”的整出“好戏”。他涉嫌滥用警权,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无辜公民,甚至还包括非法参与经商活动,违反了公职人员不能参与经商活动的国家规定。

就像中国政法大学学者陈杰人给湖南省委的公开信里所提到的那样,陈检罗面临严重的法律问题。“一,即便认定区伯嫖娼,那么陈佳罗主动介绍小姐和安排小姐到区伯和冼某房间进行嫖娼的行为,则涉嫌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根据法定立案标准,介绍两人次以上卖淫,即应刑事立案侦查;二,倘若那些小姐是慑于“陈老板”的特殊地位而被迫服从去卖淫,则陈佳罗很可能还涉嫌更严重的罪名----强迫卖淫罪;三,此事倘若是陈佳罗以警察的身份所为,利用了警察的职权或资源,则还涉嫌滥用职权罪;四,在陈佳罗的背后,不排除有其他人员参与,如果是这样,则还可能有共同犯罪的问题。”

无论是里面提到的哪种情况,陈佳罗都已经触犯了党纪和国法,是警察队伍里面不折不扣的害群之马。陈佳罗的恶劣行径已经给警察队伍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激起了人民群众的公愤,甚至一百个警察因公牺牲也不抵区伯这一次疑似钓鱼嫖娼的影响。这样的害群之马混迹在警察队伍里,如何能够让老百姓树立起对于警察的支持和信任,如果湖南省政府和长沙市政府继续逆民意而行,包庇此人,就是一种“犯罪”,就是在拿政府的公信力开玩笑。每年都有那么多的警察牺牲,令人感慨,但是另一方面警察队伍自身确实也存在严重的问题,比如法治观念不强,执法中存在着执法犯法的情况,对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够重视,警察体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等等。这些都影响着警察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形象。警察形象需要重建,警察的体制也需要进行改革,人民警察更应该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地更多、做地更好。而重建警察形象就请从严惩警察队伍的这个害群之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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