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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通过反恐恶法 《内部安全法》恐借尸还魂

反对派拉布无效 忧滥用镇压异己

大马通过反恐恶法 免审讯无限期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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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马政府加强反恐,上月底在吉隆坡警察训练营演习应付恐怖袭击。美联社

    马来西亚面对「伊斯兰国」(IS)圣战组织在大马招兵买马,推出严厉的反恐法,当中授权当局可不经审讯无限期拘留恐怖分子疑犯,反对派和人权组织同声批评这是重推恶法《内部安全法》。反对派虽发起大马国会史上罕见的拉布战,但法案仍原封不动在昨天凌晨通过。

    国会下议院通过的《2015年防范恐怖主义法》法案,内容包括加重从事恐怖活动刑罚、授权当局可没收国内外恐怖分子疑犯护照等,但最令人侧目的,是将扣留恐怖分子疑犯的权力,移交到一个由五至七人组成的「防范恐怖主义局」,有权未审扣留长达两年或限制活动长达五年,拘留和限制令更可无限次更新,而法院对防恐局具体决定无权作司法复核,只能复核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法院无权复核防恐局决定

    反对派人民联盟(民联)议员苏仁德兰(N. Surendran)批评:「此法引入未审长期拘留,容易滥用,严重打击民主。」反对派指执政国民阵线(国阵)前年大选受重挫后,政府先后以煽动等罪名,控告数十名反对派政客、学者、活跃人士和新闻工作者,担心新法让当局以反恐为名,镇压异己。多个法律和人权团体,亦要求政府撤回法案。

  • 法案前天在下议院审议辩论时,内政部长阿末扎希(Ahmad Zahid Hamidi)称反恐法不会用来对付不同政见人士,又指警方前天拘捕17名涉策划吉隆坡恐袭的恐怖分子,说明通过反恐法案的重要性。

    国阵议员在辩论时也大打恐慌牌,称如不通过反恐法,吉隆坡双子塔就会受恐袭,「你们怎能坐视几千人死?」部份议员更趁机指当局反恐调查应查至政党,暗指民联中的伊斯兰党。伊斯兰党一名前干事,去年在叙利亚为IS作战战死。大马警方1月表示已拘捕120名支持和怀疑与IS有联系分子。

    网民人肉搜查缺席议员问责

    民联议员则在三读前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动拉布,几乎对全个法案的35条条文,都要提出修订,前后九个动议和记名投票,打破大马国会纪录。但国阵议员始终有多数优势,修订动议一一被否决,议长又在国会开会不能超过午夜12时的限期前「停钟」,将议事堂内时钟停下继续审议,最终经过15小时马拉松辩论后,法案在凌晨2时25分以79票赞成对60票反对,三读通过。

    法案尚需上议院通过和最高元首同意,但只是例行公事。国阵和民联在下议院分别有134和87名议员,在马拉松会议末段走了不少。一些网民不满民联缺席投票的议员,未有尽力尝试「偷鸡」,昨早在网上展开人肉搜查,找缺席议员问责。

    谋袭吉隆坡 17名IS成员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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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马警方前天公开特种部队拘捕其中一名恐怖分子疑犯的照片。

    「伊斯兰国」(IS)继续在亚洲各地招兵买马,继早前传出IS渗透本港后,大马警方前日拘捕17名IS成员,指他们密谋在首都吉隆坡等地发动袭击,彰显当局通过新反恐法是有逼切的实际需要。

    马来西亚国家警察总长哈立德(Khalid Abu Bakar)昨日表示,当局前日拘捕了17名年龄介乎14至49岁人士,指他们举行秘密会议,计划在大马成立类似IS的伊斯兰国,并在吉隆坡及附近的行政首都布城(Putrajaya)发动恐袭,又策划绑架社会名流勒索、抢劫银行,甚至突袭警署或军队设施夺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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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吸引不少大马人到叙利亚加入圣战行列,令当局大为紧张。

    涉赴叙圣战 92人被捕

    警方未有公布涉案人士的绑架目标,但指小组的核心人物,包括一名49岁的IS高层。他曾先后到过阿富汗及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省接受军事训练,2001年被当局以《内部安全法》扣查,去年与小组另一骨干38岁宗教导师到叙利亚参加军训,之后才返回马来西亚。

    除了上述两人,当局还拘捕了两个马来西亚军人、一名保安及一名前恐怖组织「回教祈祷团」的军火专家,令大马最近因涉嫌到叙利亚参加圣战而被捕的人增至92人。

    IS一向擅于利用facebook等社交媒体,在全球各地招揽圣战士,截至今年1月,马来西亚已有67人到叙利亚或伊拉克加入IS。鉴于IS威胁近在咫尺,大马昨日通过新反恐法,但惹来反对派狠批。

    民众压力下撤销

    《内部安全法》恐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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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马民众对《内部安全法》深恶痛绝,2009年有大示威要求废除,示威者遭水炮车驱散。美联社

    大马国会昨日通过的《2015防范恐怖主义法》叫反对派那么忧虑,是因为担心当局藉着这条新法例,让另一条于2012年在民众压力下撤销的《内部安全法》得以「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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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2009年亦向反《内部安全法》示威者发射催泪弹。美联社

    「大马人权一大倒退」

    人权监察亚洲副总监罗伯逊(Phil Robertson)昨日发声明,指「通过新法是大马人权一大倒退,令人质疑政府对尊重基本权利的承诺」,又指大马「恢复未经审讯就可无限期拘留疑犯的做法,令人极度忧虑政府会重施故技,经常以无限期拘留威吓反对声音,将他们灭声」。

    《内部安全法》在1960年订立,容许当局在没有审讯下拘留个别人士,大马政府本来只用它来对付共产党员,但自共产党遭解散后,这法例往往成了政府打压反对派政治人物的「尚方宝剑」,内政部长有绝对权力认定谁威胁「国家安全」,毋须解释。

    马来西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指,全国有逾一万人因为这恶法「被剥夺自由、身心受虐」。

    首相纳吉(Najib Razak)在2009年4月以改革者姿态上台后,承诺改革《内部安全法》,惟民众不只要求改革《内部安全法》,而是要求撤销,同年8月有2万人上街和平示威,却遭保安部队镇压。直至2012年,纳吉才在民众强烈要求政治改革下屈服,撤销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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