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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于正均不接受调解 二审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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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4月9日公开审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侵害著作权上诉案。经过一天的审理,双方对围绕案件的六个争议焦点发表意见,未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均不接受调解。北京高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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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 于正

2014年12月25日,一审法院认定五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3美元)。一审判决后,五名被告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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