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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先锋”原遵义书记廖少华获刑16年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因受贿、滥用职权案,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罚没财产130万。据称,在任职地方党政一把手时,廖少华一直在塑造“高调反腐”的形象,被誉“反腐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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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遵义书记廖少华案宣判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4月9日上午10时,公开宣判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据媒体报道,廖少华是十八大后第12位被处理的贵州中管干部,是首位被查的省委常委兼任的地级市委书记,同时也是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贵州省时发现的“老虎”。

据称,廖少华在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时,他曾与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并多次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作出批示。履职遵义市委书记后,廖少华也多次参与和主持重要反腐会议。落马前的廖少华,在许多人眼中属于“低调”“务实”的干部,甚至一度被视为“廉政标兵”、“反腐先锋”。一些企业负责人聊起廖少华被查,还表示“出乎自己意料”、“吃惊”、“突然”。在一些基层干部眼中,廖少华很“敬业”、很“勤政”、能“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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