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王宝森之死内幕:为自杀练习枪法

深夜,北京市怀柔区崎峰茶村的大山里漆黑一片,身着各种制服和便衣的队伍在公路上集结,分成小组,在山上巡视。左芷津正是其中一员。

文章配图

正当队伍散开沿山搜索时,突然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杂草枯叶满天飞舞,“眼睛被风吹得睁不开,连呼吸都很困难,鼻子嘴巴和衣服里全都灌进砂土碎石,满天的泥土和石子像是要把我们活埋”,左芷津回忆,逐级请示后,众人停止搜山,退到乡政府待命。

次日,1995年4月6日清晨5点半,全部人员再次开始拉网式搜山。15分钟后,他们在半山腰一条干涸的小水沟发现了一具死亡不久的男性尸体,衣着完整且看起来有一定档次,右手握着一支比较少见的新型微型手枪。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宝森的司机被叫来查看,随即确认,这就是王宝森的尸体。

自杀还是他杀?

王宝森仰面朝天、上身卡在两块石头之间,半坐半卧在水沟里。仔细勘察。他右手紧握一把手枪,食指扣在扳机上,枪口指向左胸。右腿伸直,左腿稍扭曲。

其食指仍扣在扳机上呈尸体痉挛状态。“这是自己开枪击中头部导致瞬间死亡,形成尸僵的典型姿态,他人加害无法形成这种始终紧握手枪的尸僵。”左芷津推断。但事关重大,现场的技术人员都十分谨慎,没有人说出口。

这天上午,北京市领导来查看了现场。不过来的不是市委书记陈希同,而是市长李其炎。左芷津记得李当时“浓眉紧锁”、“黑着脸”,由北京市公安局领导陪同,在技术人员划定的现场外转了一圈,没说话就走了。现场被保护起来。左芷津立即赶回公安部汇报,副部长一再强调:此案关键在于“自杀还是他杀”,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把证据搞扎实。

初步检验,王宝森手持的是国产八四式7.62毫米手枪,使用的是六四式7.62毫米子弹,枪膛内有一发子弹,弹匣内有三发子弹,枪支各部机件完好,击发正常。

左芷津和同事们在王宝森左肩下方的皮夹克上找到了一枚子弹头。十几天后,经过数次拉网式搜寻,他们用金属探测器在附近找到了一枚子弹壳。经痕迹检验,这枚子弹头和子弹壳都是从王手中那把枪中发射出来的。

王宝森的最后一天

这起案件的主办单位是北京市公安局,不过很快公安部派出了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包括公安部刑侦局的左芷津。

调查显示,王宝森4月4日早上照常起床,喝了牛奶,和妻子一起下楼,司机已等在门口。夫妻俩一起上了车,妻子到单位中途下车时,王宝森什么也没说。

到达市政府后,他参加了一场英模命名大会。中午,他向秘书吩咐了晚上8点半在长期“租用”的天伦王朝饭店单间接待客人的事情,还向饭店预订了晚餐,点名要炸酱面。然后他在食堂吃了饭,开始午睡。

下午,他去听了北京市一场关于调整经济结构的会议,这场会议他本不必参加,是他上午主动要求去听汇报的。5点钟汇报结束,王宝森充分肯定了大家的工作,然后被财政局长等人送到楼门口。

之前他一直是上了车就走,这天坐进车后,他把后窗玻璃降下一条缝,向大家摆了摆右手算是道别,送他的人因此感到很奇怪。

随后,他回到办公室。过了20分钟,又吩咐司机送他去不远处的市委。王宝森在市委书记陈希同的办公室待了45分钟。傍晚6点30分,两人边走边说一同出来,各自上车奔向不同方向。这次上车后,他用跟平常一样的口气对司机说“去怀柔”。

王宝森让司机开往崎峰茶村。一路上总是问还有多远,还把车窗摇下来不断向外张望。途中,他两次下车试图进入路边破旧砖房或工棚,因为砖房有锁、工棚有人而放弃。他对司机说,与两个人约了晚上8点10分在崎峰茶山上亭子见面。8点钟到达山下时,司机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亭子,而王宝森表示“就是这个地方”,他还拒绝了司机的继续陪同,并嘱咐“不管谁呼你,都别回电话,明早9点在单位等我,如果有人问我,就说咱们俩没有在一起,我是坐别的车走的”。那个晚上,王的秘书不停地传呼王和司机,都没接到电话回复,于是在晚上9点多钟推掉了等着王的众多客人,自己也离开了。

枪弹从何而来?

4月5日早上,陈希同和王宝森两人的秘书先后找司机询问王在哪里,司机按之前王的交代回复了,不过心里十分不安。等到10点钟,他向怀柔同乡、王以前的司机征询意见,得到的建议是再等等。那位司机自己开车去了一次怀柔,不过没有找到王。到下午5点多,两人决定说实话。

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市长李其炎听说后,立即给怀柔县委打电话问询,县委领导说没看见王宝森。陈希同立即命令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带队,带上警犬和有丰富探案经验的民警及法医,立即随王宝森的司机进山寻找。

与此同时,专案组也查出了王宝森那把手枪和子弹的来源。

1994年底,王宝森的秘书以王主管的“经济工作方面的矛盾比较多”、“当前社会治安又不好”为由,向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提出过要一支枪,“不要真子弹,只要橡皮子弹就行,用于自卫”。由于并没有相关规定,公安局领导十分为难,一拖再拖。

1995年2月,经正式上报请示后,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将一支八四式手枪、15发橡皮子弹和枪袋送到了王宝森的办公室,当面交给了他。

2月13日,王宝森的秘书致电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表示王要打靶,请其负责安排,并要求枪种是八四式手枪和八二式冲锋枪。警卫处逐级请示后,安排了王实弹射击。王宝森打靶期间有两名警卫处干部陪同,不过两人因到靶子前摆放石头、瓶子等,一度有20分钟让王独自在靶位里等候。当时子弹都放在靶台上,随后两名干部协助并指导王宝森打光了靶台上的子弹。王并未索要子弹。警卫处子弹出入库记录显示,王宝森打靶所用子弹,与死亡现场发现的、其手枪中所余子弹完全相同。

鉴定书14位领导专家签字

4月26日下午2时,左芷津和同事们站在解剖台前,台上是王宝森尸体。由于是重大命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派了人在一旁监督。

第一步是翻查衣兜,他查看了皮夹克、西服、裤子的衣兜,看到几份文件、记事纸、宣传单、多张名片,还有一串钥匙、折叠刀、眼镜、梳子、三个一次性打火机、半盒“红塔山”牌香烟、印有“吉祥如意、长命百岁”的红布腰带、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以及一个长方形黑色皮质枪袋,袋内装有弹匣,匣内装有5发子弹。唯一结论是:衣着整齐,不符合他杀特征。随后,解剖结果显示,颅内、眼眶上的颅前窝都有骨折现象,这是子弹穿过或其携带动能导致。技术人员推断出其死亡时间应距最后一顿饭4小时以上,应该是4日晚间。

在公安部专家指导下,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毒物化验室对王的心脏内血液、胃内容物、部分胃壁组织、肝脏和尿液做了检验,没有发现酒精以及吗啡、海洛因等毒品,也没有常见安眠镇静药物和毒物。

法医鉴定结论是:王宝森是用手枪接触射击头部、造成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创口符合自己右手开枪形成。14位领导和专家在鉴定书上签了字。

最终处理

解剖检验之后,按照中央要求,王宝森尸体要妥善保管。一般冰箱都放置多具尸体,而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买了个单人冰箱专门用于放王的尸体,并贴上了封条。

1995年7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王宝森的党籍。王宝森已畏罪自杀,根据法律规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为什么自杀,并不在左芷津所在专案组调查范围内。

到1996年,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向左芷津请示如何处理王的尸体。经过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会签请示,当年6月14日,中央领导指示,同意处理王宝森的尸体。

为稳妥起见,北京市公安局又等了一段时间,到1998年4月才处理。当天,王的家属被通知到场,一共来了3人:王的哥哥以及两位年轻女性。尸体被运走火化的时候,他们在法医中心远远看着。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