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于去年11月的“占领旺角”清场行动中,拘捕多名涉嫌阻碍执达主任执行职务的示威者,律政司决定控告其中38人刑事藐视法庭罪,当中包括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

黄之锋
黄之锋10日在facebook展示律政司发给他的信件,并称“由始至终不认为自己有刑事藐视法庭,在旺角清场当日,根本没有和律政司代表(即执达主任)有任何肢体接触,但拖延数月始终须进行政治检控”,又谓“只盼律政司尽快提供上庭日期,千万不要撞4月尾至5月头的大学考试。”
至于另一名占旺被捕者、人民力量成员谭得志(快必)日前亦收到律政司信件,但就通知他不会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即他于占旺清场期间所涉及的罪名全获撤销。信中只称经进一步考虑案情,及征询外聘资深大律师及大律师意见,决定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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