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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发飙:台湾新闻自由是造谣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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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艺人章子怡2012年控告一週刊诽谤,士林地院认为,薄熙来贪渎案及章子怡来往情况为可受公评之事,报导为合理评论,一週刊胜诉。章子怡很不服气,批评「台湾新闻自由成造谣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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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刊2012年5月以「倦入薄熙来案,章子怡伴游10年捞32亿」为题,指章子怡陪伴中共重庆市委前书记薄熙来等高官旅游,每次人民币1000万元(约新台币5000万元)。

章子怡随后在美国、香港、台湾控告苹果日报、一週刊等媒体诽谤。2013年底,美国和香港法院认为新闻报导不实,双双判章子怡胜诉。

士林地方法院判一审判决近日确定,章子怡控告一週刊「加重诽谤罪」不成立。法官认为,一週刊截稿后才收到章子怡传真,且未渲染原文。一传媒法务经理叶锡波8日表示:「感谢法院对新闻自由的包容。」

章子怡得知后相当愤慨。章子怡律师团队10日发表声明指出,「台湾新闻自由成造谣挡箭牌」、「若以新闻自由的大帽子作为侵权行为的挡箭牌也是任何一个法制社会不能容忍的。」

章子怡新闻发言的官方微博也贴文说,「不知是非,把白写成黑。如果这也叫『新闻自由』,那事实真真的没有自由可言了。每一次受伤,只能让我们更坚强!对不起,我的选择只有一个週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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