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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考虑能否入罪:买水炮车为控制人群

法庭近期陆续审理涉占领运动案件,多名被捕者获判无罪或撤控,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质疑「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网媒《立场新闻》统计,截至前日已审结的52宗涉占领个案,多达25宗事主获判无罪或撤控。警务处处长曾伟雄昨指,警察执法与律政司检控或法庭判案会有差异,反指每次「告得入」才奇怪,强调警方执法若要考虑能否入罪,「系个唔系警察,变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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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伟雄昨出席警察学院结业典礼,获学警列队拍掌迎接。

《立场新闻》统计52宗获传媒报道,并已审结的涉占领运动案件。其中7人获判罪名不成立及18人获撤控;成功入罪个案中,5人被判有罪,11人主动认罪;9人则被不提证供起诉,自签守行为。其余两宗则为警方申请儿童保护令被拒个案。

多名被捕者获判无罪及撤控,警方被质疑「乱拉人」。曾伟雄指警察执行职务,要考虑是否有人干犯法律,如有违法行为,警员有责任依法处理;又指不同司法阶段要求的证据标准会有差距,律政司考虑检控或法庭考虑定罪,对证据的要求更严谨,「如果每次都检控,每次都定罪,唔先系奇怪」。他称警方会留意法庭每宗案件判词,有需要会改进。

称买水炮车为控制人群

对于警方被指绕过立法会财委会,购买3辆水炮车对付示威及集会。曾伟雄称,警方须确保有足够装备维持社会秩序,警方面对的示威活动越趋激进,反问:「如果唔使用武力点去处理?用催泪烟话唔好,用警棍又话唔好,警车又唔买,大家系咪想警方跷埋只手呢?」

他指在欧美多国水炮车是警方常设装备,重申购入水炮车是为处理人群控制工作,提供多一个武力选择,强调目前申请拨款方式是惯常做法。但他承认水炮始终是武力,使用时会对相关人士有影响。曾伟雄任期将于下月届满,被问及退休安排,他指须按照公务员安排,未来会有公布。

香港民权观察指,警方尚未公开交代水炮冲击力及所属的武力级别,回避公众监察做法不合理。国际上对使用水炮亦有争议,如英国内政部便一直拒绝授权伦敦市使用水炮,促警方撤回拨款申请,并咨询公众及立法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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