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中共官员问王岐山,是否有可能对主动自首的腐败官员酌情特赦?若是将这问题放在两年之前,那么王岐山肯定要拍桌子大骂。但是这一次,王岐山却是长叹一口气说道,“还不到时候。”其实,关于“赦免贪官论”长期以来都是外界舆论探讨的话题。如此一算,从1999年开始,“特赦”贪腐官员的言论从提出到现在已经近十六年时间。但是而今,随着反腐工作的愈加深入,此言论又被放在舆论焦点之上。

王岐山
或许以前,有人认为这种言论是“荒谬”的,官员犯法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将其释放,可能会令一些民众不理解。但经专家学者长时间的审视与思索,虽然争议声一直不断,先暂且不论“特赦”论的科学与否,这也算是对解决腐败问题的一种有益的路径探索,只是这种探索掩匿着一种深深的悲观和无力。
外界对中国现下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有目共睹。那么,回过头又该如何解读王岐山所说的“不到时候”?有分析认为,其一,“特赦”必须有底线,例如香港廉政公署“特赦令”中提出的“三不赦”或可称为范例即性质恶劣不赦、正在查办不赦、外逃人员一律不赦。其二,是“特赦”必须等待时机。只有等到反腐形成气候,“生态”再造完成后,特赦才有意义。第三,也有观点认为,习王已经认识到特赦的危害,也曾对外表示出要继续对腐败保持高压姿态和零容忍的态度。相信,这种决心配上群众的支持,不需要用特赦,才能为改革整顿出一个真正精悍高效的干部队伍。
腐败进入怪圈?
已落入笼中的军队“大老虎”徐才厚病故。之后中国的军事检察院宣布,按照刑事诉讼法决定不予以起诉。而外界有部分观点认为是“便宜了他”,也有观点认为,虽然徐才厚结束了他可悲可耻的一生,但军中反腐不会停止,不会让其他涉案的人不了了之。的确,中共反腐工作持续深入,在外界民众一致拍手称好的同时,有舆论开始“担心”反腐的似乎快要走到“死路”上,进入了一个反腐的怪圈,有观点认为,权钱结合的政体催生着制度腐败和权力寻租,既得利益集团通过法规、政策、新闻、社会资源、话语权的垄断控制,进一步强化着腐败制度。所以,在“制度----腐败----制度”这一积累循环放大过程中,腐败不再是单纯的制度的果,而成为腐败制度的动力与保障机制。
其实在1989年的时候,“两高”曾经推出了一个“限时自首”的规定,也就是说当时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时自首的话,就可以从宽处理。但是紧随其后就来一个腐败的高峰期。而且在今年中国的两会上,中共领导人习近平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且反腐声势依旧不减。外界认为中共反腐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
况且中共自邓小平以后的历届领导人已把反腐提到了关乎“亡党亡国”的高度,但就现在而言,似乎外界有人认为现在在中国百姓的眼里,反腐进入到了一个怪圈。甚至有分析称,中共反腐能走多远;其成效能维持多久;还有与中国前任领导人反腐又究竟有何实质性的不同?于是,质疑声渐起。伴随着这种质疑,其中最大胆也是最具争议的方案被提出,那就是“特赦”贪官。但是,“特赦”最具争议的就是中国的反腐是否到了只有靠“特赦”才能走出怪圈的唯一的出路?
“赦免贪官论”的不合时宜
中国近几年,大陆有些媒体做了一些关于“是否赞成贪官被赦免”的数据统计,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观点是十五年前被披露出来的,当时有99%以上的人都强烈反对赦免贪官;但是到了2012年,80%左右的人持反对态度;2014年,只有60%多一点的人表示反对。从给出的数据上不难看到,反对的声音一年比一年下降,可倘若反对的声音一再下降,那么则又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即是“没有条件再去做这种有条件赦免的谈判”。此话又怎么理解?有分析认为,如果反对声音再降,那么这是一种能对问题官员和贪腐官员形成强大压力所必需的一个条件。因为这说明大众都认同现在的腐败呆账存量大;另一方面,那些问题官员、贪腐官员反而不会满足于他们已取得的东西,或许他们会提出更高的筹码,这就好比香港当年的警察就提出了更高的筹码来换取“特赦”。所以,从中国目前的形式而言,一方面是当前腐败与反腐败称胶着状态,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此,有分析称,王岐山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如果贸然实行特赦,就可能让先前的反腐成果毁之一旦,会给老百姓的信心泼上冷水,因为这个时候贪官的能量与反扑的可能还不可低估。当前的反腐态势,已经让不少官员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尤其是打虎拍蝇的势头,更是让不少贪官惶惶不可终日,整日里惴惴不安。那么,此番王岐山关于特赦的不到时候,也是断了一些贪官的退路。
至少目前来看,中共要重点查处的四类贪官是肯定不安的:一是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这种贪官当然是不能特赦的,他们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顶风作案;二是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这种贪官民愤极大,性质肯定十分恶劣,如果特赦,老百姓恐怕会有意见;三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这种贪官自不自首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查办已经非常简单;四是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的党员干部,这种贪官地处重要位子,影响很大,如果要特赦的话,肯定要慎重。除了这些现在重点查处的贪官之外,还有那些大搞小圈子、小集团的团团伙伙和结党营私的,以及仍在外逃的人员和幻想反腐一阵风、继续搞特权的人,都是极其不安的。因为从性质、情节方面,恐怕都是不简单的,想要等到特赦还真是不容易。
值得注意的是,有分析也认为“特赦论”自身也存在理论盲点。其一,从还原论的角度来看,有学者提出,特赦大赦,有历史依据。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各种赦免,从公元前221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2,132年间共有1,716赦,平均1.24年一赦。可以说,这是带有封建帝王思想的“人治”典型。在当下法治社会里,一个人犯罪被判刑都应以事实为据,遵照法律来定罪判刑,不能以个人感情或者价值偏好任意变动。这个角度来看,具有人治色彩的“特赦论”早应被历史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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