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周永康所托以权谋利 涉款2,880万
蒋洁敏认3宗罪

蒋洁敏(中)昨出庭受审,神情严肃。
被视为周永康在石油系头马的中石油前董事长、国资委前主任蒋洁敏昨在湖北受审。当局指控他「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滥用职权」3宗罪,受贿达1,4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另有1,480多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还受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蒋对指控无异议愿服罪。案件押后宣判。

周永康在位时,中石油俨成其私家财产,借石油帮不断掠水。
蒋洁敏是中共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中央委员,更由于他与周永康的密切关系牵涉到周案,本案开审备受外界关注。官称案件公开审理,但实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院特约监督员、官方特准的记者及各界代表等76人旁听。汉江中级法院于官方微博转播审讯情况。官方发放照片显示,蒋洁敏庭上神情严肃。「衷心感谢组织挽救」
控方指蒋洁敏于2004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中石油负责人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事项上谋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索取收受14个单位和个人财物共1,400多万元;另有1,480多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蒋还受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获得油气田区块合作开采、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天然气供应指针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控方指,蒋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刑责。但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如实供述罪行,赃款赃物全部追缴,认罪态度较好等,建议合议庭从轻或减轻处罚。蒋洁敏最后陈述称「衷心感谢组织挽救」,感谢办案人员对其关心教育,对起诉书无异议,「认罪悔罪,供认不讳」。审判持续一天,法庭宣告押后宣审判。
59岁的蒋洁敏山东信阳人,长期在石油系统工作,与周永康交往至密,官至中石油董事长、总裁;2013年转任国资委主任,同年8月落马,外界视之为习近平要拿下周永康、肃整石油系的重大讯号。有内地律师估计,蒋的刑期在10至15年。
蒋洁敏小档案
年龄:59岁
原籍:山东信阳
简历:
1972年至1994年 山东胜利油田官至副局长
1994年至1999年 青海石油管理局长
1999年至2013年 中石油上市筹备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总裁(期间曾任青海副省长两年)
2013年3月至8月 国资委主任
2015年4月13日 被控受贿等三宗罪出庭受审助周永康儿子赚5亿

昨日控方指蒋洁敏三宗罪中的滥用职权罪,主要指他主政中石油期间受周永康(图)之托,利用职权为他人等提供帮助谋利,致国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无细节,而根据早前内地媒体所披露,蒋曾助周永康家族亲友敛财,数额巨大。
财新网曾报道,时任中石油总经理蒋洁敏亲自批示,以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超低价将长庆油田两个油区包给了周永康儿子周滨,周滨转手就赚了5亿;而周滨的岳父岳母在美国充当中石油海外掮客,为中方代购外国油井和采油设备,数亿数亿赚利。媒体还披露,2012年3月18日令计划公子飚车身亡后,蒋洁敏又奉周永康之命,从中石油库房拨出3,000万打点「后事」,令事件中受伤的藏族女大学生收声,由此周永康抓住令计划的把柄,周、令结成政治同盟。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