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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性侵案第18名女子求偿 须再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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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富少李宗瑞因性侵、偷拍多名女性友人,遭判刑30年,17名被害女子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判准2,745万元新台币(1新台币约合0.03美元,下同),日前又有一名被害人加入求偿,总计李宗瑞需判赔2,9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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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

法院一审判李宗瑞须赔偿200万,给这名新加入求偿行列的被害人,李宗瑞不服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宗瑞严重侵害被害人自主权和隐私权,4月14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报道称,李宗瑞将需判赔2,945万元,但全案还没有定谳。

李宗瑞

李宗祐,本名李宗瑞,有伤害前科,是元大证券董事李岳苍之子,常出入台湾各大夜店,并与多名名模传过绯闻,但交往都不超过半年。2012年,因下药迷奸多名女性而被警方拘捕。2013年,被法院判刑22年4个月,之后新闻媒体又爆出迷奸其继母并令其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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